患糖尿病、没有工作,是否可以办理低保?

我是一名乡镇民政办主任,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

一、低保的核心条件是收入和家庭财产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政府规定,可以向当地乡镇(街道办)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以上这个低保的标准我们已经说的太多太多了,很明确,这里边根本连残疾和病提都没有提 。收入和财产是认定低保的两个核心条件,与重病、重残没有关系 。

二、应该按户施保还是单人施保

“按户施保”是低保的基本原则 。什么是“按户施保”,通俗来说就是整户施保 。

这个从刚才的低保标准也可以得到印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这些针对的都是整户,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残疾或者重病患者 。

整户吃低保公平还是重病、重残人员单独吃低保公平,很多人都认为应该是后者 。甚至很多人认为没有劳动能力的重病、重残患者应该一律纳入低保 。

没有劳动能力的重残、重病患者一律纳入低保确实有一定的合理性,这一方面是因为这部分人没有劳动能力,靠家人养活,另一方面许多人低保中存在一些关系户,用诊断证明和残疾证可以最大程度防止关系户,更公平 。

但是,重病、重残一律纳入低保也存在明显的缺陷:

1、导致必须的赡养、抚养义务丧失;

别的不说,父母都有年老多病失去劳动和自理能力的那一天,重病重残一律纳入肯定导致很多人不履行必须的赡养义务 。

2、公职人员和富裕家庭是否也一律纳入?

公职人员和富裕家庭中的重病重残是否也一律纳入,纳入了肯定浪费社会救助资源,也违背社会救助的意义,不纳入也有失“一律”的公平 。退一步说,公职人员很好界定可以不纳入,家庭富裕与否又怎样界定?

所以说,不管是按户施保还是单人施保,最公平最合理的还是考量整个家庭的收入和财产,以此为基础确定整户施保还是单人施保 。

三、单人施保的条件

既然低保的基本原则是按户施保,那么,失去劳动能力的重残、重病患者能不能单人享受低保呢?

答案是:可以 。

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重病人员可以单独纳入低保 。

可以,但前提必须是“低收入家庭” 。

这个低收入家庭和低保的评定基本一样,都必须经过县民政部门或者授权的乡镇政府认定 。

低收入的标准一般为低保的1.5倍 。简单来说,在家庭财产符合的情况下,如果人均收入低于5000算低保户,那么人均收入低于7500就是低收入家庭 。

那么,低收入家庭中的这个重病怎样界定呢?有没有明确的病种规定呢?

以下二十五种算重病,篇幅有限以图说明 。


患糖尿病、没有工作,是否可以办理低保?

文章插图

患有以上二十五种大病的低保人员,在享受基本低保金的同时还另外享受分类施保 。

现在回答题主的问题,糖尿病不属于以上二十五种大病,即使可以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也不能单独纳入低保 。

最后还是那句话,我是一直专注三农,服务农村农民的基层微课堂,欢迎评论区交流探讨,也可以私信,我会尽心一一回复 。

其他网友观点

患糖尿病者,如果参加了医保,可以根据你的病历病情向当地医保局申请慢性病医疗费补助 。

至于办理低保问题,这要结合你的家庭经济状况,和是否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确定你是否可以办理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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