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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 , 一位老人准备出门办点事 , 在走到小区外人行道时 , 只听到“砰”的一声 , 老人顿时觉得头昏眼花 , 直接倒在了地上 , 双手紧紧的抱住头部 , 血流不止 。 身旁地上还散落着不少玻璃碎片 , 好心人帮忙拨打了120 , 将老人送到了医院里 。
据老人的老伴儿林大爷回忆 , 玻璃瓶子是从天而降的 , 好巧不巧的是 , 正好砸在了妻子后脑勺上 , 他们住的小区是聚金花园小区 , 位于江北区 , 这个小区的结构是属于底层商铺 , 上面是高层 , 而商铺会多出来一截 。
平时如果楼上不小心有东西掉落 , 只会掉到1楼商铺的楼顶上 , 而这位老人遇到的情况明显不对劲 。 这么大的玻璃瓶若是不小心掉落 , 也只会掉在商铺楼顶 , 可是老人所在的位置已经是人行道了 , 这个玻璃瓶明显是有人故意抛出的 。
记者采访了昨天帮忙打120的好心人 , 她也是小区的住户 , 据她描述 , 这种事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 比如烟头、烟盒、玻璃瓶之类的 , 所幸之前是没砸到人 , 但是这次砸到人了 , 她认为这样的人太可恨了 。
那么 , 到底是谁这么没素质?高空抛物如此频繁地发生 , 物业怎么没采取什么措施呢?
林大爷表示 , 妻子头上有4道伤口 , 目前还住在医院里观察 , 暂无生命危险 。
事发后 , 林大爷一家挨家挨户地敲门了解情况 , 希望能找到了“凶手” , 可是却没有人承认 , 这让他们犯了难 。
物业也表示会尽快安排加装摄像头 , 而花园村派出所也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
【老人被楼上扔出的玻璃瓶砸进医院,老伴儿挨家挨户询问,没人承认】
高空抛物的危害就不多说了 , 轻则受到惊吓 , 重则受伤甚至危及生命 。 或许有人会觉得 , 有点小题大做了 , 认为一个餐盒、一根烟盒、一个螺丝钉能有多大威力?这是一种无知的表现 , 根据专业实验测算 , 一枚重30克的鸡蛋从18楼抛下 , 能砸破人的头骨;而从25楼抛下 , 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 , 情节严重的 ,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 ,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 , 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但是这里必须要符合情节严重才能够认罪 , 首先是这人是扔的玻璃瓶子 , 物品尖锐对人身伤害很大 , 根据业主反馈 , 这人显然不是第一次扔了 , 属于多次抛物 , 最后林大爷妻子是在人行道被砸的 , 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 所以这人是符合定罪条件的 。
而小区物业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据业主反映 , 高空抛物发生次数不少 , 但是物业连起码的安全措施都没有 , 若不是林大爷妻子出事 , 可能物业还想不起按监控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同时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 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 , 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 , 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也就是说林大爷的情况 , 可以起诉楼上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赔偿 , 但都是邻居 , 不到迫不得已谁也不想这样做 , 最好的办法 , 还是在小区安装监控 , 利用技术手段可防止举证困难 。 但需注意的是 , 这种摄像头的拍摄范围 , 只能是建筑物外围 , 不得侵犯居民的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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