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高中强奸杀人案的警示



一起高中强奸杀人案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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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高中强奸杀人案的警示


1998年6月28日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某中学高三2班的学生们来说 , 只是生活中极其普通而平淡的一天 , 再过几天就要参加高考了 , 而这些同学们此时正忙于应考 , 几乎没有人意识到在他们身边一个叫赵宇的同学身上已经发生了一起骇人的事情 。
这一天上午第2节课的上课铃刚响不久 , 就听见窗外马路上响起一阵急促的警笛声 , 警车随即开到了高三2班门口停下 , 车上快速走下三位全副武装的民警 , 只见他们把手铐麻利的戴在了赵宇的手上 , 正在上语文课的老师和全班54名同学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 赵宇被抓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校园 , 老师和同学们都感到非常突然 。 他们纷纷议论 , 有的还十分不解 , 因为在学校里赵宇不仅学习成绩一直十分突出 , 而且还担任学生会体育部长班级文体委员 , 语文课代表 , 高一的时候他曾参加过全国中学生作文比赛获得上海市赛区第2名 , 只是在高三下半学期不知何故 , 成绩一落千丈 , 整日没精打采 , 心事重重 , 班主任刘老师发现这一情况以后 。


  找赵宇谈话 , 希望他在关键时候把握好自己 , 但是效果甚微呀 , 事后他又萎靡不振 , 这让关心她的老师们非常的失望 , 老师和同学们在感叹和惋惜之余都不免产生猜疑 , 这个昔日里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究竟为何在短时间内发生那么大的变化 , 他究竟又是为何被逮捕呢?
    这个还得从一起强奸杀案说起 。 1998年5月中旬的一天晚上 , 一条装运货物的机动船正在上海浦东川杨河上行驶 , 当船行至春塘桥下 , 是船尾的螺旋桨 , 突然被河里漂浮上来的一条黑乎乎的东西缠住了动弹不得 , 以至于轮船当即熄火 , 莫名其妙的船主来到船尾 , 他用一条长长的木棍使劲的将那东西从螺旋桨下拨弄开 , 接着灯光凑近一看 , 船主吓得差点掉进了河里 。 原来那是一具裹着衣服的尸体 , 人命关天 , 事关重大 , 船主立即吩咐轮船靠岸之后 , 他立即飞奔到附近的一个派出所报了案 , 民警们之后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立即组织对尸体进行打捞 , 尸体被打捞上岸后 , 大家才看清楚 , 那也是一具已经腐烂的女尸 , 法医当即对女生进行解剖 , 发现死者的阴道里有男子精液的痕迹 , 证明死者生前与人发生 。 两性关系是主动还是被动就不得而知了 。 【一起高中强奸杀人案的警示】进而又发现死者生前已经有两个多月的身孕 , 另外从死者穿的深藏青色的披风口袋里分别发现了某中专学校的学生证和一张身份证 , 而且两个证件上的照片与死者的面容基本上一致 , 现场勘查与刑事技术分析最终得出结论是 , 死者生前窒息死亡 , 而且凶手可能是进行强奸后 , 害怕罪行败露而杀人抛尸灭口 , 专案组很快查明死者名叫王林娟 , 今年才是17岁高1米65 , 生前系上海市某中专学校二年级学生 , 据该校老师介绍 , 王林娟生性活泼好动 , 面容姣好 , 喜爱打扮 , 在衣着方面比较讲究 , 平时比较喜欢穿名牌 。 交际广泛 , 但是因为早恋 , 她的成绩很不理想 , 听王林娟的同班同学反映 , 喜欢结交异性朋友 , 而且不止一个两个侦查人员围绕着王林娟肚子里的孩子和男人留下的精子 , 这两个重要线索 , 对曾与王林娟交往过的男人进行了逐个调查 王林娟第一任男友吴某被传唤至派出所 , 根据他交代 , 她与王林娟相识于1997年那一年 。   他刚升到大学二年级 , 而王林娟刚刚步入那所中专学校是一年级新生 , 去年秋天一个周末的晚上 , 在她所在的学校舞会上 , 她结识了王林娟 , 他说那天晚上王林娟很出重 个子很高 , 人非常漂亮 , 跳的也很棒 , 许多男同学抢着要请她跳舞 , 在跳舞的时候他与一个要好的男同学打赌 , 如果说他能请到王林娟跳三支舞曲 , 那个男同学就请他吃宵夜 , 于是吴某在请王林娟跳舞时 , 把打赌的事情告诉了王林娟 , 王林娟听后扑哧一笑 , 开玩笑的说 , 那我们就跳三支舞曲吧 , 结果那个男同学输了 。 男同学就请吴某和王林娟一起到学校外吃了宵夜 , 自打那次邂逅之后 , 两人便密切接触 , 不久之后索性在校外租了民房 , 过起了同居生活 , 还说王林娟其实曾怀过一次孕 , 但很快便去医院堕了胎 , 两人从相识到同居到分手只有一个学期 , 吴某说呀 , 分手的原因是王林娟花钱太厉害了 , 简直如流水一般 , 吴某在北京 , 父母在京城做小生意 , 日子过得还可以 , 让吴某吃好点儿是没问题 , 但是多余的还真是不能供应她 , 吴某在台湾还有个姨妈会时不时的寄一些微薄的零花钱 , 可以暂时的潇洒一下 。   但时间久了也顶不住王林娟大手大脚的做派 , 此外吴某还受不了王林娟对别的男人过分热情 , 到了最后两人还是分手了 , 王林娟的第2个男朋友是同校同届同班的同学 , 该同学回忆她是在王林娟与吴某分手的那天晚上认识王林娟的 , 他说他早就知道王林娟  只不过是没有机会接触而已 , 那天晚上他吃过晚饭之后便一个人在校园南边的小树林里散步 , 这个时候只见王林娟从对面走了过来 , 而且还很主动的跟他打招呼 , 王林娟问他愿不愿意去看电影 , 他回答说可以 , 他说两人看了一场很煽情的小电影 是他请的客 , 当二人回到学校时已经很晚了 , 两人翻了围墙才进到校园里 , 在围墙下的草坪上 , 两人情不自禁的做起了一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 这个同学说他很吃惊 , 没想到王林娟那么主动 , 而且动作还是那样的老练 , 他问她会不会怀孕 , 他说不会她已经吃了药 , 这个同学和他相处不到一个月便分手了 , 原因似乎很简单 , 王林娟说他穿牛仔裤的样子很难看 , 侦查人员从DNA分析和时间上推断以上两人都不具备任何作案条件 , 王林娟最后一个男朋友是一个在学校附近 。     王林娟最后一个男朋友是一个在学校附近 ,跟卡拉OK厅的老板 , 这个老板姓赵 , 四十几岁曾有家 , 十几年前做水产生意赚了一点钱 , 后来他来到上海经营卡拉OK , 就开在中专学校后边 王林娟喜欢玩 , 经常带着男女同学来此聚会 , 赵老板是一个好色之徒 , 当王林娟第1次来这里唱歌时 , 就从她打扮上看出来 , 这也是一个玩主 , 于是就在那个时候他开始处心积虑打起了王林娟的主意 , 王林娟请同学来唱歌时 , 他先是打折收费 , 后来干脆呀一切免费 , 他知道王林娟 , 喜欢穿名牌衣服 , 便极力炫耀自己有钱 , 同时他还试探着给王林娟买了几件衣服 。 王林娟本来十分讨厌这个赵老板这种上了年纪又俗不可耐的好色之徒 , 但见他出手大方 , 经常在同学面前给足了自己面子 , 所以也就心安理得的献出了自己的青春 。 为了满足王林娟的虚荣心 , 达到长期占有的目的 , 赵老板不得不为王林娟购买了大量的名牌衣服 , 并配备手机和bp机等物品 , 王林娟失踪以后 , 王家父母也曾经到卡拉OK厅来找过赵老板 , 赵老板当即矢口否认此事与自己无关 , 但他毕竟是做贼心虚 , 他已经预感到如果王林娟真的出事 , 公安机关迟早是要来找他的 。   于是  要提前收场 , 关掉曾经与王林娟有染的那一间卡拉OK厅  溜之大吉 , 但是公安机关在摸排线索时还是把他作为重点嫌疑对象 , 并且传唤至公安局 , 经过身体检查 。 检查发现王林娟所怀的孩子正是这个赵老板的 这个结果是多日来一直进行艰苦取证的公安干警们异常的兴奋 , 但遗憾的是 , 结果却令人失望 , 赵老板虽然风流成性 , 但根本不具备作案的时间和动机 , 王林娟出事前的一个多星期 , 他曾在东北插过队的地方 , 探亲时间长达半个多月 , 此后侦查人员又对王林娟接触过的这几个男人都做了例行检查 , 虽然有可疑之人 , 但都被排除 作案可能性之外 , 侦破工作一时陷入了无序状态 , 王林娟的亲戚朋友老师同学也提供不了任何有利的新线索 , 直到6月2日晚上侦查人员在对王林娟邻居进行暗访时 , 了解到一个重要的线索 , 大约就在半个多月前 , 也就是王林娟失踪前后的一天晚上 , 邻居看到经常来王琳娟家玩的赵宇身后背了一个人从王家大院往外走 , 因为当时天黑 , 邻居并没有看到赵宇背的是谁 , 侦查人员秘密到赵宇所在的学校进行调查 , 从老师那里得知赵宇半个月以来  表现反常 , 这恰与案发时间相吻合呀 , 于是专案组认为赵宇存在重大的作案嫌疑 , 在掌握了重要的证据以后 , 公安机关采取了措施 , 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     由于到案以后没有做过多的抵赖和狡辩 , 立即交代了罪行 , 5月16日晚上九点多钟 , 他在自己家里看了一张不可描述的VCD碟片后 , 身体有些异样 , 这也是他想到了平时一直以来来他家玩的王林娟 , 因为王的母亲和自己父亲关系比较特别 , 在赵宇印象中 , 王林娟就像是很多电影中十分性感的女主角一样 , 她的行为举止十分的放荡 , 是那种很随便的女人 。 而且王家离赵家只有几分钟的路程 赵宇来到王林娟家里时 , 见王家没有大人在 , 而王林娟刚刚在房里化妆 准备出去 , 她当时穿了一件露胸的衣服 , 下面还是超短裙子 , 王林娟 , 见赵宇用那种眼神看着自己很不自然 , 当她正要准备回避时 , 被赵宇一把抓住 , 按倒在身后的沙发上 , 王林娟极力的反抗 , 但终因力量不及还是被赵宇强奸了 , 事后王林娟气急败坏的对赵宇说的 , 我明天就要把你强奸我的事告诉你爸爸 , 还有你学校的老师 , 听到王林娟要把这事捅出去 , 他下意识马上跑过去用手捂住王林娟的嘴 , 王林娟拼命摆脱了赵雨城要大声呼救 , 却被赵宇随手拿起沙发软垫堵住了嘴 , 直到王林娟身子软了下来 , 才松开手 , 这个时候他发现王林娟已经气绝身亡了    赵宇这才意识到自己闯下了大祸 , 为了掩盖罪行 , 他想到了抛尸灭迹 , 于是他趁着黑夜将王琳娟的尸体抬到一座桥头上 , 将尸体扔进了河里 ,赵宇虽然在犯罪时刚满18岁 , 但因为犯罪情节恶劣 , 法院一审判定赵宇 , 强奸杀人罪名成立 , 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在三个月的上诉期 , 赵宇的父亲委托沪上有名的律师为他上诉辩护答案是终审裁定 , 驳回了上诉 , 维持原判 , 根据人道主义的原则 , 所有的死刑犯在临刑前可以给家属写下一封遗书 ,赵宇也不例外 , 临行前的那天晚上他彻底失眠了 , 他几乎是含着痛苦的泪水写下了一封长文 , 长达6000余字的正人心魄的遗书 ,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欲望是一把双刃剑 , 是好是坏 , 在于执剑之人的本性是操控他还是被他操控 , 决定权永远在你自己手上 , 永远不要设法去触碰罪恶的红旗 , 因为 。 一生只有一回 , 不会给你重新再来一次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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