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智库|薇娅被罚!直播电商“洗牌时刻”来临 | 偷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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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行业有野蛮生长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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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娅。图/薇娅官方订阅号
文 | 刘晓忠
12月20日,浙江杭州税务稽查局再度出手,对网络主播黄薇(薇娅)追缴、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这是继11月22日杭州税务部门对朱宸慧(雪梨)、林珊珊两位网络主播分别处罚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又一次对网络主播的偷逃税进行行政处罚。
薇娅作为直播电商界的“一姐”主播,对其进行处罚的警示和导向意义更加直接,也更有助于推动直播电商行业走出野蛮生长,进入规范发展。
1 直播电商行业有野蛮生长迹象
近年,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壮大,直播电商作为一种新经济、新业态和新范式,取得了快速发展,并成长为一个新兴行业。
某咨询机构今年9月份发布的《2021年中国直播电商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超1.2万亿元,年增长率为197%,预计2023年直播电商规模将超过4.9万亿元。2020年店播成交额占整体直播电商的32.1%,预计2023年占比将接近50%。截至2020年底直播电商相关企业累计注册8862家,行业内主播从业人员已经达到123.4万人。
直播电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给经济注入了新的血液,重构了经济生态链。过去,商品和服务主要依赖于传统的直销和分销渠道,交易成本较高,供需匹配度相对比较间接。直播电商行业兴起后,生产即消费现象更加突出,厂商与消费者通过直播电商实现了直接互联,跳过了传统分销渠道等中间商,需求端向生产端的反馈越来越快捷。
直播电商行业也正在加速分工的专业化和市场化。如直播电商作为流量经济的变现渠道,反过来促进了商品和服务的分工精细化。类似于李佳琦、薇娅等直播界的大V,不仅有厂家的销售渠道,而且具有对整个商品和服务进行市场化配置的能力,如用大数据分析用户需求,根据用户需求寻找商品和服务设计方、制造方和物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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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发展的直播电商行业,却带着野蛮生长的迹象。图/IC photo
不过,快速发展的直播电商行业,却带着野蛮生长的迹象。这集中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直播电商模式的商品和服务销售端的变化,与我国现有的以流转税为主的税收结果出现了匹配性问题。
传统的产销模式大致是,原材料——生产商——分销商——终端销售平台,生产端通过生产型增值税等规范,进项、销项增值税抵扣后变成营业利润,然后进入企业所得税环节,生产商与分销商和终端销售平台的销售端通过消费型增值税(之前的营业税)等规范,进项销项增值税抵扣后变成营业利润,进入企业所得税环节。
直播电商模式后,中间商被冲击了,生产端开始直接面向最终需求端,此时厂商开始分拆成独立的生产部门和销售部门,在流转税的增值税征收环节变成了关联交易。
这其中,由于直播,电商在产业生态链上节约的交易成本等,就变成直播平台与网络主播等的巨额收入的源头。
对税务部门而言,曾经的消费型增值税部分变成了网络主播的劳动报酬,由于其收入的复杂性,征缴难度增加了。
另一方面,网络主播在商业活动中的身份和功能较为复杂,难以用现有的税制模式准确定性其纳税身份。大牌网络主播与厂商的关系,不单是简单劳务合作关系,如大牌主播基于对粉丝流量的需求分析和整合,相当于是流量消费的集中采购商,甚至有的网络主播会承包某一品牌的某一产品,或者直接拿流量订单委托厂商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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