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一部剧收入1亿多元 竟有9000万元用来买收视率( 四 )


在汪海林看来,这是整治收视率造假乱象的积极信号。他认为,解决这类乱象的关键在于,必须将数据资产国有化。“目前,电影票房数据终端掌握在国家电影资金办,即掌握在国家手中,所以我国电影票房是较为客观透明的。电视收视率数据交给含有外资的数据公司,多年来数据被污染,缺乏真实性,如今广电总局推出大数据系统,也是努力将数据统计权收回国有。而互联网数据被民营商业机构掌握,这些机构制造、利用虚假数据进行商业炒作,破坏市场经济,因此亟须将互联网数据权利收到政府手中,实现国有化。”
据李学政介绍,除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大数据系统外,目前还有一个人民日报的“人民收视榜”,“两个平台都是采用大数据,不能人为篡改数据,做不了假,建议卫视采用”。
多年从事文娱产业研究的北京律师李亨则指出了目前收视率法律法规方面的缺失。他建议,立法机构要更加严谨地思考,什么是真实的收视率,什么是真实收视率的统计方式。
“如果要打击收视率造假,首先是法律法规需要明确,究竟什么是法律意义的收视率。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实际上是没有对‘收视率’明确定义的,国家标准中也仅有GB/T 30350-2013《电视收视率调查准则》提到了‘收视率’的概念,但这部标准针对的仅仅是电视(广播权),不适用于目前流行得多、使用广泛得多的移动互联网设备(信息网络传播权)。”李亨说。
李亨呼吁,政府部门应当引导社会改变“唯收视率”的评价方式。“《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早已强调‘重视市场机制、市场需求,但不搞唯票房、唯发行量、唯收视率、唯流量’,但至今一些地方政府机构对于‘优秀作品’的征召、评奖,收视率仍然近乎是各种评价因素中唯一可量化的。”
李学政最终还是把希望放在作品上:“只要你将来准备做影视,就一定会被收视率的问题困扰。没有收视率肯定没有生命力,但是要想创造好的收视率,就只能下功夫做品质,有了好的作品,资本是追着你来的。”
毕竟,《人民的名义》让他看到了打击收视率造假的希望和出路所在。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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