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依法把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阀”仍有功课要做

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落地满一个月,我们的个人信息还在“裸奔”吗?采访人员调研发现,买房信息泄露、App过度收集信息、视频平台索要会员照片等现象仍然出现在我们身边。多位专家认为,我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不断完善,但是隐私泄露难以在短时间内“急刹车”,进一步保护个人信息仍任重道远(新华网12月3日)。
所谓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广泛应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一个日益严峻的课题。
据网络犯罪司法大数据显示,19.16%的网络诈骗案件具有精准诈骗的特征,即不法分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实施诈骗,极大地提高了诈骗得逞的可能性。个人信息泄露不仅是各种骚扰的开始,更会成为滋生网络犯罪的温床。2019年上半年以来,我国以移动互联网为载体的虚假贷款APP或网站多达1.5万个,近百万人在这些虚假贷款APP或网站上提交了包括姓名、身份证照片、个人资产证明、银行账户、地址等在内的大量个人隐私信息,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信息泄露和经济损失。
事实上,我国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并通过立法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保护。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作了具体规定,其中“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即构成“情节严重”。这些规定体现了刑法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力度和精准度。
毋庸置疑,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有赖于法律体系的整体完善,不仅需要针对各种类型的犯罪行为不断健全法律法规,提升监测和侦破的技术手段,还需要加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重点把控相关企业和机构的规范水平,从源头遏制住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提升全社会信息安全水平。期待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切实守住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这道关口。
(原题为《依法把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阀”仍有功课要做》 作者 吴学安)
【 公民|依法把好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阀”仍有功课要做】编辑:陈若松
统筹: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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