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超七成受访者关注今年“双十一”存在物流变慢、质量不高、售后不能保证等问题( 二 )


刘俊海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规定,但有些商家不承认,这就违反了法定的消费者权利。如果订单较少,商家以无货为由要求消费者退货退款,属于违约,如果知道自己无法履约还故意承诺,属于欺诈。预售模式只是对商家有利,如果预售商品无货,除了退款,更应该赔偿,因为耽误消费者的正常使用了。
肖艳说,今年的预售改成晚上8点开始,对消费者来说比较贴心。但是预售的产品还没到付尾款的那天,购物页面就变了,当时的价格和赠品就不容易记得,“为了让自己不至于忘记,还得在下单时截图,等到付款的时候一一对照”。
刘俊海指出,“双十一”预售的风险是存在的,比如预售商品多了,超过了正常周期,在等待过程中消费者付出了更多时间和经济成本。同时消费者购买预售商品时要提前交钱,商家一再延长发货时间,也会影响消费者的资金利息,因为有人刷了信用卡,是有利息的。此外,预售还损害了公平交易权,商家以提前告知为由,自主设置预售时间,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这对消费者而言不公平,属于霸王条款。预售时间应该由商家和消费者相互协商,不能只由商家说了算。数据是平台提供给商家的,商家是平台找的,所以平台一定要为消费者站好岗、把好关,杜绝无底线的预售。
与往年相比,35.5%的受访者对今年的“双十一”购物更满意,11.9%的受访者更不满意,52.6%的受访者表示不好说。
刘俊海说,营销类的垃圾短信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民法典、工信部有关短信息服务的管理规定,既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又严重搅局扰乱公平竞争秩序,对此一定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工信部已经召开会议明确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求平台全面自查自纠,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不得擅自发送营销短信;二是要求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加强短信端口的接入管理;第三是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中心要加大垃圾信息的投诉受理,线索转办,以及检测分析的工作力度,做到标本兼治。这些措施是非常及时的,要多方配合,多管齐下。
肖艳说,“购物节”时时有,“双十一”之后还有“双十二”,平时的促销也很多,不用为了一些赠品或者一点点优惠让自己很累,买一些不需要的东西,“我今年买了很多宝宝还用不到的东西,家里都快堆满了,很不方便,现在有些后悔”。
刘俊海建议,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商品时更应该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安全消费,冲动是魔鬼,一定要看好钱袋子。要明明白白看广告、认认真真签合同、淡定从容存证据、依法理性去维权。平台要加强自律,整治不良商家,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市场会失灵,监管者不该失灵,一定要用好、用够、用足法律赋予的行政指导、市场准入、行政监管和行政处罚等权限,保护好消费者权益。
受访者中,00后占16.1%,90后占46.0%,80后占31.6%,70后占5.4%。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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