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十三部门: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

【考核|十三部门: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7月19日 , 科技部等十三部门公布《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 , 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 。 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营造良好科研环境 。 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 , 资助女性科研人员生育后重返科研岗位 。 在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环节 , 对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 。 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商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员在孕哺期保留研究生招生资格 。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 , 允许女性科研人员因生育或处于孕哺期延长结题时间 。 (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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