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机构老师“注水”套路该休矣

■ 邓海建
【培训机构|机构老师“注水”套路该休矣】近日 , 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 “办法”首次提出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 , 明确了从业禁止条件:机构不得招用两类人员 , 即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
没有规矩 , 不成方圆 。 校外培训机构固然不是洪水猛兽 , 但民众对其师资乱象也算是“苦之久矣” 。 有人形容这种乱象 , 是“铁打”的教案、“注水”的老师 。 机构老师的“注水”套路 , 可以写成一部部拍案惊奇:比如年龄大的 , 就谈“经验”;年纪小的 , 就谈“学历”;万一没有专业背景的 , 就说“理念”;实在不行 , 就暗示家长他(她)是“你懂的”办法挖来的……焦虑的家长们求师心切 , 哪有火眼金睛辨真伪?
前一阵子 , 15家头部校外培训机构被罚款3650万元 , 其违法违规行为主要特点就是“虚构、夸大、诱导” , 主要包括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等 。
国有国法 , 行有行规 。 早在2018年 , 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 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 , 从事相关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 这次又提出建设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 , 这是对相关人员亮出了政策底线和红线 。
当前 , 校外培训机构正处于关键转型期 。 虽然“家家都上培训班”的日子一去不返 , 但培训需求确实也是个刚需 。 正因如此 ,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 , 仍显得重要而迫切 。 “黑名单库”若能纳入全国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 , 应该会成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入职的第一道“门槛” 。
(作者系知名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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