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夫妻遛狗不拴绳扑咬孩子,家长踹狗遭辱骂,法律如何惩戒他们



西安夫妻遛狗不拴绳扑咬孩子,家长踹狗遭辱骂,法律如何惩戒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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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夫妻遛狗不拴绳扑咬孩子,家长踹狗遭辱骂,法律如何惩戒他们


事件回顾:据人民网消息 , 12月5日 , 在陕西西安 , 一对夫妻外出遛狗不拴绳 , 小狗扑向路人险些咬伤孩子 , 孩子家长见此一脚将狗踹走 , 才避免了伤害的发生 。 面对这种情况 , 遛狗的夫妻不但没有悔意 , 还心疼的将狗抱在怀里 , 质问孩子家长为何要踹他的狗 。
孩子家长气急道:“你狗难道比我孩子金贵?”该夫妻则回应道:“狗就是毛孩子咋啦 。 ”“这家伙就是最金贵的 , 比你娃金贵 。 ”

12月6日 , 警方通报调查结果 , 涉事双方无任何伤情 , 但警方调查了杨某家时发现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无证养狗 , 二是超数量养狗 , 三是遛狗未栓绳 , 放任狗随意攻击他人 。 杨某养狗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 西安警方依法暂扣犬只 , 并处罚狗主人1300元的罚款 , 责令狗主人限期补办犬证 , 遛狗拴绳 , 遵纪守法!

【西安夫妻遛狗不拴绳扑咬孩子,家长踹狗遭辱骂,法律如何惩戒他们】法眼浅见:现如今随着宠物市场的火爆 , 遛狗不拴绳可以说已经成为了城市顽疾 。 虽然这起事件发生在西安 , 但在对比其他城市后浅见发现 , 至少在立法层面西安在养狗管理上还是较为进步的 。
西安对于宠物狗有专门的《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进行管理 , 并且在2017年刚进行修改 , 其内容较为适应现实情况 。
结合本案 , 警方对其处罚可能就是依据该条例规定进行的处理 。
对于其无证养狗的情况 。 该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养犬的个人、单位应当到所在地区、县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 。 未经登记 , 不得养犬 。 ”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 个人和单位饲养犬只未进行登记或者年检的 , 由公安机关收容其犬只或者暂扣其《养犬登记证》 , 责令限期补办手续 , 每只犬可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未补办手续的 , 没收其犬只 。 ”
对于其超数量养狗的情况 。 该法第十条规定 , “个人申请养犬符合条件的 , 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 。 ”第四十六条规定 ,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 , 超数量饲养犬只的 , 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处理 , 每只犬可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理的或者处理后犬只返回的 , 没收其犬只 。 ”
对于其遛狗不拴绳的情况 。 该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携犬出户时 , 为犬只挂上犬牌 , 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 , 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 。 第五十四条规定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 ,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 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由此可见 , 此条例使警方办案有法可依 , 对其暂扣犬只并处1300元的罚款能够合情合理 , 这是十分难得的 。 也能够有效警示其他人文明养狗 。
此外 , 浅见查阅后发现该条例对狗能不能坐电梯 , 乱吠扰民、粪便不处理、虐待遗弃等社会痛点问题都有规定 , 更难得的是不是只做明确 , 而是还规定了如何惩戒 。 浅见认为 , 不文明的人随时随地都会有 , 并且永远不会因为法律完备而消失 。 但有这样一部近乎完备的法律 , 对于化解矛盾 , 解决问题 , 打击不文明者的嚣张气焰能起到极大的作用 , 希望各地以后都会有类似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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