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假药和劣药

何谓假药和劣药
根据《中华人们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假药的定义为: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
对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经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药品;变质的药品;被污染的药品;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
对于劣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定义: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
【何谓假药和劣药】对于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药品;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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