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观察 《未保法》落地:视频号“粗俗”仍存 拿什么去保护少年的你?( 二 )


专家:“青少年模式”仍缺乏细节规范
知名法律博主“谈典看法”对新浪财经表示,目前在法律规范层面的规定,包括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都还比较原则,所谓“青少年模式”主要是针对网络短视频、直播和网络游戏防沉迷的规定和技术手段,涉及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但对于具体执行还缺乏一些细化的操作规范,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 。
如果“青少年模式”出现漏洞,给未成年人用户带来各种安全隐患,平台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他表示,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可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 。
“谈典看法”进一步指出,伴随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在法律层面规范平台行为有了更明确的依据,接下来还需要进一步通过技术手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方式,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严厉处罚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张冬光早前曾对新浪财经指出,在针对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或者限制充值系统,平台越小执行情况越不理想,其根源还是因为用户限制会影响平台收入 。随着相关技术例如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的更迭,他认为相关问题可以得到改善 。
岳屾山律师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一章,从立法角度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保护,初步构建起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基础,只要这些法律规定能够切实落地实施,那么基本上可以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但制度执行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 。
对此,他有以下建议,“一是为了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对法律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加快出台配套政策 。比如,网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信息的种类、范围和判断标准 。
二是由于目前青少年模式并非强制标准,因此一些平台不能积极上线青少年模式,或为追求一己私利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形同虚设,应付了事 。建议监管部门出台强制性标准,硬性规定强制网络平台启用青少年模式 。
【视点·观察|《未保法》落地:视频号“粗俗”仍存 拿什么去保护少年的你?】三是建议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严格监督和审核相关网络平台对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只是为了合规和规避法律风险而上线青少年模式,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流于形式的平台应进行下架、关停等严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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