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信网 对违法行为逾期拒不改正 山东元气搭档饮料公司被罚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 , 山东元气搭档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气搭档饮料”)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 , 逾期拒不改正 , 该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 。 依据该法 , 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元气搭档饮料进行了处罚 ,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圆整 。
据悉 , 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此前对元气搭档饮料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南人社监令决字[2020
第W208号) , 元气搭档饮料逾期拒不改正 。 该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 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
【青岛信网|对违法行为逾期拒不改正 山东元气搭档饮料公司被罚】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30条 , 于2月23日对元气搭档饮料下达了青南人社罚决字〔2021〕第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圆整 。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 , 元气搭档饮料成立于2020年4月8日 ,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饮料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为落实 , 信网试图联系到元气搭档饮料 , 但该司未预留企业联系方式 。 随后信网在元气搭档饮料的官网“联系我们”处 , 发现一400联系方式 , 信网多次拨打该电话 , 始终未有人接听 。
信网记者 李美玉
[来源:信网编辑: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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