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妞资讯 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对象是怎样的,有哪些是著作权不予保护的?

法妞资讯 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对象是怎样的,有哪些是著作权不予保护的?

作家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是受到法律的保护 , 可以针对作品去申请著作权 。 只是大家要能够知道 , 并非所有的作品都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 有些作品在著作权保护范围外 。 那么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对象是怎样的 , 有哪些是著作权不予保护的?
网友咨询:
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对象是怎样的 , 有哪些是著作权不予保护的?

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张继海律师解答:
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对象: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有悖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秩序的作品;
3、进入公人领域的作品;
4、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
《著作权法》第五条 , 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 , 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 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
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张继海律师解析: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 , 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 , 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 , 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 , 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 , 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 , 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
【法妞资讯|著作权不予保护的对象是怎样的,有哪些是著作权不予保护的?】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 , 保护期为50年 , 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 , 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 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 。 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 , 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 , 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 。 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 , 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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