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 鑫之元涉嫌传销遭罚没290万 为物联芸养相关运营公司

中国经济网北京
1

20
日讯

(采访人员

马先震

孙辰炜)日前 ,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发布的行政裁定书显示 , 判决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韶关市市
*
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韶市监检处字〔
2019

131
号)中的对韶关市鑫之元商贸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
10.50
万元;罚款
140
万元;滞纳金
140
万元的行政处罚 。 以上处罚合计

2021

1

11
日 ,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了《韶关市鑫之元商贸有限公司与韶关市鑫之元商贸有限公司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2020
)粤
0204
行审
19
号) , 裁定书详细披露了本案的相关细节 。

中国经济网 鑫之元涉嫌传销遭罚没290万 为物联芸养相关运营公司
本文图片


裁定书显示 , 经审查查明 , 申请执行人韶关市市
*
监督管理局于
2019

6

21
日根据举报 , 联合韶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韶关市浈江区
****
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商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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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的被执行人韶关市鑫之元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 。 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涉嫌采用传销模式开展经营活动 , 其行为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 。


经调查查明 , 被执行人韶关市鑫之元商贸有限公司于

月注册成立 ,
月经新森缘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成为新森缘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运营管理中心 , 负责推广新森缘集团有限公司在广东的业务 , 其日常的业务是与新森缘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宁波龙归池商贸有限公司对接 。 龙归池有限公司运营电商平台“缘来商城” , 并开发名为“物联芸养”项目 , 使用微信、手机
(
缘来商城
)
”平台
APP
购买产品套餐或消费 , 以获得养老积分、分享收益以及平台高额分红为诱饵 , 吸引、利诱会员发展下线 , 公司则通过层层分红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

该公司自
2018
年起运用“物联芸养”模式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股东及其业务骨干运用微信、召开会议等各种手段动员身边的亲戚、朋友通过在“物联芸养
(
缘来商城
)

APP
平台
1
元注册、购买产品套餐的方式成为“物联芸养“的会员加入到“物联芸养”项目 , 以牟取非法利益 。 该公司作为新森缘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运营管理中心 ,
组织机构严密 , 上下级分工清晰 , 设立了总经理、经理、业务部、培训部、财务部 , 在公司内设立了用于培训的视频会议室 , 有专职的授课人员 , 通过各种宣传对会员进行“洗脑” 。 制定了周密的工作计划、发展目标、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 形成高额的奖励工作制度 , 吸引业务员去发展人员 , 与发展的人员、业务员签订了军令状、承诺书 , 要求其承诺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定数量的发展人员 。

截至
2019

4
月中旬 , 该公司共发展了
115
个“合伙人” , 其中该公司的
12
个股东是免费注册成为“合伙人”会员资格的 , 其余
103
人通过手机“物联芸养
(
缘来商城
)

APP
直接向“宁波龙归池商贸有限公司
(
物联芸养
)
”交纳
398
元套餐费注册成为“合伙人”会员资格 。 截至目前 , 该公司仍无法提供商品销售记录 。 到目前为止 , “宁波龙归池商贸有限公司

”以不同的名目一共向该公司的银行账号返过
万元 。

2019

12

13
日 , 韶关市市
*
监督管理局作出韶市监检处字〔
2019

13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该局认为韶关市鑫之元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分享链接、召开会议、熟人推荐等各种方式动员亲戚、朋友加入“物联芸养”项目 , 要求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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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8
元价格不等的套餐注册成为“芸养会员”、“消费商”、“服务商”等会员资格 , 并且以获得养老积分、分享收益以及享有平台高额分红为诱饵 , 具体而言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消费总额为依据计算高额报酬 , 吸引、利诱会员发展下线 , 牟取非法利益 , 扰乱经济秩序 , 影响社会稳定 , 其行为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特征 , 属于该条例第七条规定所列的情形 , 构成了非法传销的违法事实 。 该公司要求参与者购买产品套餐注册成为会员 , 会员继续发展会员 , 通过奖励制度对会员分层级奖励 , 已经具备收取入门费、拉人头、复式计酬等传销行为的构成要件 , 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组织策划传销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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