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21岁的女犯修莉被枪决,临刑前却要求检验贞洁,这是何意?( 三 )



“你要强奸我 , 我死给你看!”眼看事到极限 , 她说着便将头狠狠撞上墙壁 , 他仍然“沉着行事”……她头上顿时撞出好大的血包 。 ……他无法抑制的欲望 , 就在他要得逞的时候 , 此刻外间忽然有了人声……
恼羞成怒这四个字 , 用在这时最恰当不过了 。 他狠狠地咬牙切齿 , 边穿衣服边将声音提得很高很响:“你‘白相’了我两年 , 现在想离开我 , 另找新欢!你这个不要脸的臭女人 , 你白相了多少男人?现在你滚吧!看你在乡里还呆得下去!你走到哪里 , 我就追到哪里搞臭你!你这不要脸的女流氓!臭女人!……”
“世界末日到了 。 到明日 , 大村小路都知道自己是乱‘白相’男人的臭女人了!”她痛苦地想 。
她含着泪 , 一反常态 , 在默默无声中走出了修理部 。 她要复仇雪恨!她要用惊世之举 , 表明自己的清白 。
她的理智 , 迷失在感情决堤的大野上 。
杀死他已无可能 。 早先每每“搏斗”后 , 她曾多次故意弄破电线或买来老鼠药 , 但没成功 。 他有戒备心而且力气大 。
她选择了“杀人偿命”的报复之路 。

这是人性中最黑暗的一幕:即使天使跨进这一步也成了凶恶的魔鬼 。 1990年12月19日上午9点 , 在上海郊区的机耕路上 , 修莉以尹怀市遭车祸为由 , 骗出正在上课的他的女儿 , 用榔头将她活活击死 。
办案干警曾问她 , 你与小孩无怨无仇 , 何以要杀死她呢?死囚仰起脸 , 铁栅的阴影 , 映在她白嫩的脸上 , 她说:我不看重自己的生命 , 所以也将小孩的性命不当一回事 , 只是想拿小孩命来报复师傅 , 并不惜以自己被处死的行为 , 证明我是清白的 。
1991年9月25日 , 修莉被执行死刑 。
修莉就这样以自己鲜活的肉体与灵魂 , 作为一种代价 , 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
面对落水人的呼救 , 我们可以奔走鸣号 , 伸臂相助;面对垂危病人的呻吟 , 我们可以四处设法尽力抢救……而面对已经终审裁决的死囚呢 , 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目睹她在某时某刻在这美丽的世界上消失 , 连同她的罪孽 。
这就是法律 。
这就是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

修莉在被“拉走”之前 。 留下了薄薄的几页字迹不差、文笔尚可的文句;是她留在世界上最后的思想符号 , 我在这里摘录几段如下:
“我怀着无限内疚 , 给父母写这封信 。 你们养育我;倾注了自己全部的爱 , 不求回报 , 只求我有出息 , 生活得比别人好 。 可如今 , 你们的女儿要先你们而去 , 让你们遭受失女之痛 。 况且我不是病亡不是车祸……我并不留恋生命 , 死去的人本身并不痛苦 , 唯一遗憾的是将痛苦长留给了父母 , 我现在纵有千言万语 , 也洗不尽对你们犯下的错 。 我不上诉 , 我丝毫也没有求生的欲望 。 若改判死缓 , 20年光阴怎么度过 , 等我出来已40多岁 , 还有啥意思?
“‘死’ , 是我唯一的选择 , 当初我听到判决时 , 心头一阵轻松 , 我即将脱离苦海了 , 歪活不如好死 , 这是我一贯的想法 。 ”
“事到如今 , 你们也不要和尹怀市吵了 , 冤冤相报何时了 , 损人不利己的事 , 千万做不得 。 ”
“想当初 , 我也是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 , 富有同情心 , 满脑子幻想 , 我有自己的理想追求 , 对生活充满信心 , 命运为什么对我这么不公平 , 偏偏让我遇上这么个无赖 , 也许这就叫命中注定吧!”
“我犯了不该犯的罪 , 心中满是悔恨;我尝遍生活的苦 , 找不到可以相信的人;我感到万分沮丧 , 甚至开始怀疑人生;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真情在 , 难道我是个理想主义者 , 生活在童话里吗?”
“我罪有应得 , 该死!请父母权当没有生过我 。 把家里我所留下的东西统统烧掉 , 不要留我的骨灰 , 也不要怀念我……”
“我是个清白的女孩 , 把自己的名声看得比生命还重……但我千不该万不该嫁祸于孩子……”
她的字写得大大小小 , 但出笔落笔的笔画显得硬挺 , 按笔迹推测性格的专家断语道:这是典型的要名不要命的灵魂密码 , 真准!长长九页信 , 时有颠倒重复 , 时有内疚悔恨 。 当然 , 在遗书中的某些字句间 , 除了“要名不要命”之外 , 似乎还捕捉到了她内心深处我不甚情愿认可的一小角感情硬块——她至死还怀着对他的无可磨灭的感情 。 也许这是初恋情感在心理上造成的一种定势 , 但悲剧的序幕 , 最早就是由此拉开的……

这份了结她一生的遗书 , 也许她写了二天 , 在“事到如今 , 你们也不要和尹怀市争吵了 , 冤冤相报何时了!损人不利己的事 , 千万做不得”的字行时 , 潦草拖笔 , 似哭干眼泪喊哑喉咙一般 , 像大彻大悟后留下的教训诫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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