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性极强!20岁女网红与粉丝约会,次日睡醒后发现被吃了霸王餐( 二 )


次日早上 , 小苑在睡醒后依旧没有发现对方的身影 , 在和对方联系时也发现 , 陈某竟然将她拉黑了!这时 , 她才发现自己被男粉丝吃了霸王餐 。 但小苑却不甘心自己被这位男粉丝欺骗 , 随后便来到了当地的派出所报警 , 还声称自己遭到了男网友的欺负 。



在接到报案后 , 民警在联系到陈某之后 , 便对其进行了调查 , 但警方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后发现 , 此事疑点重重 , 真相或许并不像报案人讲的那样 , 随后便对小苑也进行了调查 。 通过聊天记录等证据 , 警方对这二人全部处以了治安拘留的处罚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 卖Y、PC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在这起案件当中 , 陈某和小苑之间并非正常的男女朋友关系 , 但却在社交软件上通过聊天 , 确定了两人非法交易的方式、地点和金额 , 并且就此事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 事后 , 小苑也去了陈某所在的房间 , 并完成了交易的行为 。 那么此时 , 两人的行为便构成了卖Y、PC的情形 。



虽然 , 因主观意志之外的原因 , 导致陈某不愿意完成支付金钱的行为 , 但两人的这种关系已经违反了法律 , 也破坏了公序良俗 , 那么两人就需要为此接受相应的处罚 。 最终 , 小苑和陈某因各自卖Y、PC的行为 , 分别被处以治安拘留4天的处罚 。
《民法典》第八条的规定 ,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 不得违反法律 ,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两人的行为是一种对公序良俗的破坏 , 在本质上便是违背公序良俗的 , 同时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 那么两人所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无效的 , 之前所达成的那笔5万元的交易也就是不被认可和保护的 。



虽然两人之间的承诺和约定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 , 但小苑依然觉得对方就是不讲武德 , 在她这里吃了霸王餐 , 到头来自己什么也没有得到 , 还被关了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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