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村霸杀死村民,被抓后警方再接警:恶霸被人灭了满门!( 二 )


最后 , 当他于2011年4月逃到云南时 , 他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 , 于是他来到当地警察局自首 。 随后 , 云南警方联系了河南警方 。 4月17日 , 王海峰在河南警方的护送下返回该村 , 确认了犯罪现场 。 与此同时 , 他还看到家人和母亲拥抱哭泣 。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王家彦在犯罪之前 , 他曾两次下毒 。 下毒未遂后 , 他仍然没有放弃犯罪的主观意志 , 主观恶意很深 。 后来 , 王礼独自在麦田干活时 , 用凶器非法剥夺了王礼的生命 。 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

在本案中 , 王海峰出于个人的恩怨 , 对王家彦进行了报复 , 但受王家彦已被警方逮捕的事实限制 , 他无法进行自己的报复 , 因此将矛头指向了王家彦的家人 。 王海峰在复仇心理下 , 用凶器连续杀害5名被害人 , 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 情节极其恶劣 , 犯罪后果十分严重 。
虽然案发后有一起自首案件 , 周围村民也希望他能被原谅 , 但杀害五条生命的不良行为很难得到从轻处罚的结果 。
如果王家彦能够与村民和睦相处 , 而不是靠自己的力量欺负他人 , 这两起悲剧就不会发生 , 他的家庭也就不会被摧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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