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邓小平找来公安部长刘复之:你们这个文件不解决问题( 三 )



他说自己在任何时候 , 任何场合都要说 , “严打”是充分且必要的 , 任何人不应该抹杀它对中国社会的价值和意义 。
时间来到1993年 , 当时美国纽约发起了一次美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 , 针对城市犯罪的行动 , 其施法之严苛 , 打击范围之广 , 一度让西方媒体惊呼:“一眨眼的功夫 , 警察局就破除了他们遵守了多年的戒律 , 对即使是轻微的犯罪也施以了报复式的赶尽杀绝……”
在这次美国“严打”中 , 很多乞讨者、流浪者、涂鸦者、摆摊者 , 甚至很多饮酒的未成年人都受到了牵连 。 据统计 , 1994年 , 纽约仅因为“行为不检”而遭到逮捕的人就接近10万 。

可以说 , 社会治安问题是任何国家 , 尤其是所有高速发展中的国家所面临的重大问题 。 解决这个问题也可以说是任何一个国家蜕变成现代法治国家的必经之路 , 这其中毫无疑问是有很多值得反思和自省的历史经验的 。
2006年 , 距离首次“严打”20多年后 , 北京市公安局局长马振川在一次警务大会上说道:“严打”是特殊采用的特殊手段 。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 , 这一办法已经不能适应公安事业的全面发展 。 我们需要从“重惩罚”走向“重预防” , 用“织网预防”代替“严打” , 这是新时代下我们要完成的任务 。

这段发言可以说 , 是国家社会治安思路上进行调整的一个体现 , 这种思路和方法上的转变显然是非常有必要的 , 也是非常正确的 。
事实上 , “严打”在中国越来越变成一个“历史名词”的过程 , 正是中国法治社会和现代社会秩序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历史过程 。
本文参考资料:
《1983:党中央决策“严打”始末》 何立波
《邓小平“严打”理论研究》 周桂琴
《83严打:非常治安时期的非常手段》 万希泉
【1983年,邓小平找来公安部长刘复之:你们这个文件不解决问题】《彭真同志“严打”思想研究》 万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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