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江苏一桩女子以身抵债引发的荒唐闹剧( 二 )



像王某这样的人杨某是第一次碰到 , 但是由于她先前已经有过多次敲诈勒索行为 , 所以警方还是要对她进行批评教育 。
敲诈勒索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 ,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 , 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
敲诈勒索罪的处罚一看金额 , 二看性质的恶劣程度 , 像杨某这样虽然每一次都只是敲诈了一点小钱 , 在王某这里更是一分钱都没有捞到 , 但是她多次明知故犯 , 情节还是很恶劣 。
根据刑法规定 ,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此罪的立案起点为一千元至三千元 ,“数额巨大”是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 杨某敲诈勒索这么多次 , 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一万元以上 , 所以她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
从王某的经历可知“坐怀不乱”有时候不只是一种高尚的品质 , 也是对家庭的责任感以及一种保护自身安全的方式 , 假如王某真的掉入了杨某的陷阱 , 结局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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