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与同事车内发生关系,丈夫通过GPS赶到,冲动行为酿血案( 四 )





到来后叶女士只能无可奈何选择离婚 , 其实离婚对叶女士来说绝对是一件大好事 , 首先是王先生出轨在先 , 虽然法律对人来说只是最低的道德要求 , 对于需要人们舆论监督的部分 , 不会进行要求和规定 , 但是法律也绝对不会为出轨方撑腰 。
甚至在财产分割的时候作为无过错方 , 可以要求过错方(家暴、与他人同居、其他重大过错等)让步 , 法院也会支持 , 因为法院在财产方面向来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
此外 , 假如王先生出轨等行为对叶女士造成了一定损害 , 虽然法院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 但可以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假如造成了极大精神损害 , 叶女士可以获得精神损失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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