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普法:男子砍自家门口五棵树,被公路局罚36000元( 二 )


根据《路政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外 , 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 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 , 应当根据《公路法》和本规定 , 事先报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同意 。 ”

公路管理局认为这些树木当时种下是为了绿化公路 , 本身就是公路用地上的树木 , 如果要砍伐必须事先宝贝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公路机构 , 李某擅自砍伐属于违规操作 , 按照五棵树的市价的四倍进行罚款 , 一共要处罚36000元 。
面对这种情况 , 李某选择将当地的公路管理局告上法庭 , 表示自己并没有进行违规操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二点规定:“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 , 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 ”李某认为自己砍伐的只是家门口的树木 , 是符合《森林法》的规定的 , 并没有进行违规操作 。
同时就算自己的操作有误 , 但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来看 , 公路机关就算要对自己进行追责 , 那也必须是公开进行测量 , 并且在作出处罚之前 , 得先通知到自己 。 可交通部门来测量的时候 , 自己并不在场 , 全程处于不知情的情况 , 等于说公路管理局属于违规操作 , 因此这份罚款本来就不合法 , 更别说罚款的金额也不符合行政事业收费标准 。
综上所述 , 当地法院最终决定撤销当地公路管理局对李某的罚款 , 也取消了对其的处罚 , 并勒令进行整改 。

李某虽然不用出这36000元钱了 , 但在这起案例中也体现了国家对于砍伐树木的要求之严格 , 就连家门口的树木也不能轻易砍伐 , 否则很容易一不小心触犯法律法规 。
结语:
由于千百年来人们对于木材的依赖 , 滥砍滥伐导致我国森林植被大量消失 , 林木资源损毁严重 , 黄土高原上那枯黄的纵横沟壑纵就是过度砍伐所留下的眼泪痕迹 。
即使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国对于林木资源保护方面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 , 也出台了多项工程来植树造林 , 比如说我们耳熟能详的“三北防护林工程” , 但对于这项遗留了千百年的历史问题来说 , 几十年的努力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 但并没有彻底改变我国森林覆盖率低于世界平均标准的现实(世界森林覆盖率为32% , 截止至2020年底 , 我国森林覆盖率为23.04%) 。
【案例普法:男子砍自家门口五棵树,被公路局罚36000元】这也是为何我国对于砍树方面要求如此严格的原因之一 , 你以为自己只是随手砍了一棵树 , 但如果人人都这么随手砍一棵树 , 对我国的自然环境却是毁灭性的打击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爱护树木从爱护身边的每一棵树做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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