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嚣张杀人犯杨瑞喜,法庭上挑衅审判长,被判死刑后还面露微笑( 二 )


但杨瑞喜却恐吓薛某 , 扬言薛某要是敢离开他 , 他就杀掉薛某全家 。
而薛某的法律意识淡薄 , 并没有选择报警 , 不过薛某的弟弟得知姐姐的处境 , 自然是不想让姐姐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 便把薛某带走了 , 然而却没能摆脱掉杨瑞喜的纠缠 。
发展到后来 , 杨瑞喜失了业 , 没有经济来源 , 就怨恨世界不公怨恨薛某的弟弟将薛某带走 , 怨恨刘某和张某 , 内心变得扭曲 , 打算报复 。 为此 , 杨瑞喜还特别写了份死亡名单 , 2012年8月17日 , 杨瑞喜实施其报复行为 , 持刀闯进了薛某弟弟的家 , 虽然没有看到薛某的弟弟 , 但却将薛某的侄女以及侄女的同学给杀害了 。

之后杨瑞喜又先后找到了刘某和张某 , 将两人杀害 。 张某的父亲以及媳妇想要阻止杨瑞喜 , 结果也遭到了刺杀 , 短短2小时内 , 杨瑞喜连杀了6人 。
随后 , 杨瑞喜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捕 。
而在法庭之上 , 杨瑞喜毫无悔改之意 , 挑衅审判长 , 冷笑说道:“我要下地狱就得拽一帮人全下地狱 。 ”并且在听到自己被判死刑后还面露微笑 。
【北京嚣张杀人犯杨瑞喜,法庭上挑衅审判长,被判死刑后还面露微笑】杨瑞喜的种种行为都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 认为他的精神出现了问题 , 而经鉴定显示 , 杨瑞喜患有人格障碍 , 但并不是说 , 只要被告人被鉴定出精神方面的问题 , 就能无罪释放或减轻刑罚 ,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 , 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 , 不负刑事责任 , 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 , 由政府强制医疗 。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醉酒的人犯罪 , 应当负刑事责任 。
在本案中 , 杨瑞喜虽有人格障碍 , 但考虑到杨瑞喜作案时的精神状况 , 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依法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上刑事责任 。 法院还考虑到杨瑞喜的犯罪情节极其严重 , 犯罪手段十分残忍 , 人身危险性极大 , 不予从轻处罚 。

杨瑞喜最终被依法判处了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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