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男子为与小三偷情,不惜将其发展成儿媳,因亲子鉴定酿悲剧( 二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 , 致人重伤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本法另有规定的 , 依照规定 。
在本案中 , 林某是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杀人念头 , 由于亲子鉴定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 , 致使林某与蔡某当面对质 , 在愤怒和冲动的驱使下 , 林某对妻子蔡某痛下杀手 , 将其当场杀害 , 存在冲动杀人的行为 。

冲动杀人也属于故意杀人范畴 , 只不过在量刑方面会酌情考虑案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理 。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中的规定 ,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 , 弘扬家庭美德 , 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 , 互相尊重 , 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 , 互相帮助 , 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
为了这种不正当的关系 , 竟将自己的情人介绍给自己的儿子 , 如此没有道德底线 , 最终才引发生这一切 。

在感到愤怒时 , 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铸成大错 , 要学会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 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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