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冤入狱26年获460万赔偿,花百万娶小22岁娇妻,新婚7个月就离了( 二 )


一开始夫妻两感情很不错 , 拌饭店生意也还可以;但由于夫妻二人都没有经营店铺的经验 , 没几个月拌饭店就开始入不敷出 , 最后直至亏损倒闭;而夫妻两的感情在渡过了最开始的甜蜜期后 , 也开始矛盾频频 。

崔丽丽与刘忠林之间的矛盾 , 主要来自于崔丽丽花钱太快 , 如果只是给妻子花钱 , 花也就花了 , 可崔丽丽还喜欢将钱转给家人 。 一开始崔丽丽只是几百块的要 , 到后来几千、一两万都是随口就来 , 刘忠林表示 , 半年时间内自己光是给崔丽丽转账就花了15万元 , 而他至今不知道这些钱花到了哪里去 , 只知道都被崔丽丽转给了家人 。
【蒙冤入狱26年获460万赔偿,花百万娶小22岁娇妻,新婚7个月就离了】崔丽丽的行为引起了刘忠林的不满 , 他因为坐牢的经历本就性格敏感多疑 , 因此开始避着崔丽丽 , 经常独自打电话或者做一些别的事情 , 这又引起了崔丽丽的不安 。 有一回刘忠林接表姐的电话 , 但他看到崔丽丽在旁边 , 非要避开去外面接 , 这让崔丽丽以为他有了外遇 , 跑过来好一通闹腾 , 最后证明只是误会 。
这样的婚姻注定无法长久 , 在结婚仅7个月后 , 刘忠林就向法院起诉离婚 , 并且还要求崔丽丽归还自己10万元钱 , 同时将自己给她买的房子跟车子都还回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
房子跟车子都是在结婚前刘忠林买给崔丽丽的 , 单独在崔丽丽名下 , 之后二人才结婚 , 因此相当于是将房子与车子赠予给了崔丽丽 , 属于崔丽丽的婚前财产 , 崔丽丽有权不偿还 。
对此崔丽丽表示 , 自己当初要求房子跟车子挂在自己名下时 , 也并非贪图这笔钱 , 而是觉得刘忠林有些反复无常 , 想要一份保证 , 言语之间多有落寞 , 表达出自己愿意放弃房子跟车子的意愿 。

其实在买房跟买车时刘忠林还留了一手 , 只是写崔丽丽的名字 , 但并没有写赠与合同 , 出资人都是刘忠林 , 再加上崔丽丽也无心争夺 , 因此最终车子跟房子都归刘忠林所有 , 但他要求崔丽丽偿还的那10万元也被判上诉无效 , 对此二人均没有异议 。
这段价值百万的婚姻仅仅持续了7个月便宣告结束 , 看到崔丽丽如此轻易就放弃了财产 , 刘忠林又开始犹豫 , 在出法院的时候问了一句:“你到底是不是为了钱?”崔丽丽只回了一句:“好好生活” , 从此消失在了刘忠林的生活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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