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女子出轨丈夫兄弟,丈夫不动声色约情人幽会,最终酿成血案( 二 )


看到小刚终于倒在地上之后 , 曹某拿上家伙赶紧跑回家了 , 第二天 , 小刚被打死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村子 , 小玲立马意识到这很有可能是自己的丈夫干的 , 曹某自己也并不打算隐瞒 。
只不过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就后悔了 , 只想着赶紧逃跑 , 小玲死死地抓住他 , 要他去警察局自首 , 最后两人一起来到派出所投案 。

曹某故意引诱小刚与自己会面 , 并准备好工具将其打伤最后致死 , 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 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曹某的行为不属于情节较轻 , 不过在相关司法解释中 , 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 , 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 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曹某杀人的原因是小刚与他的妻子有染 , 属于家庭情感纠纷 , 小刚本身过错很大 , 且曹某有主动投案自首的表现 , 所以不应处以死刑 。
法院审理之后 , 最后判处曹某无期徒刑 , 并赔偿小刚家属2.9万元 , 曹某事后并未提起上诉 , 此案告结 。
小刚死了 , 曹某一辈子都需要待在监狱里 , 小玲则需要一个人抚养孩子长大 , 这对她来说是艰难的 , 但是这也是她自己选择的 , 怨不得任何人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