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 , 记者又劝说周某去做个亲子鉴定 , 以证据证明孩子的身世 。 然而周某又说 , 他绝不可能相信小蒋找的亲子鉴定中心 , 只会相信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 。 对此 , 记者也无可奈何 , 于是就将两人拉到当地的调解组织进行了一次调解 。
在调解室 , 周某说 , 只要孩子是自己亲生的 , 他会全权负责抚养 , 不需要小蒋再养孩子;而小蒋气急败坏地说:“孩子是我辛辛苦苦生的 , 凭什么给你!”
调解人员也劝小蒋将孩子的抚养权给周某 , 因为小蒋现在已经快奔三 , 年龄不小了 , 如果还带着个孩子 , 将来生活压力会很大 , 而且也不好再找夫家 。 其实调解人员确实是为小蒋考虑的 , 但是这段话反而激怒了小蒋 , 最终双方就不欢而散 。
眼看着调解组织也没办法解决这段恩怨纠葛 , 于是他们俩终于如周某所愿对簿公堂 。 在法院的指定下 , 他们去做了亲子鉴定 , 结果显示小蒋所生育的孩子确实是周某亲生 。 然而面对着这个结果 , 周某依然没有打消怀疑的心思 。
无论周某到底是什么态度 , 但是法律肯定会站在小蒋这边 。 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 , 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所以周某肯定需要按时支付抚养费 。
另外 ,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究竟归谁 , 但是法院一般会借鉴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 ,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 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 ,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也就是说 , 在子女两周岁之前 , 原则上抚养权是归属于母亲的 , 除非母亲有一些特殊情况 , 比如有暴力倾向、患有不适宜抚养子女的病症等 , 或者他们双方如果协商之后 , 决定让父亲抚养也是可以的 。 因此 , 对于本案来说 , 孩子多半会判给小蒋 。
小结:
如果我们抛开法律不谈 , 仅以道德来分析此案的话 , 他们两人中周某的过错更多 。 两人在相亲、相恋时 , 仅仅认识两个月就闪婚、未婚先孕 , 双方对自己的人生都是不负责的 。
尤其是周某在得知小蒋已经怀孕时 , 如果真的怀疑孩子身世 , 直接做亲子鉴定就可以 , 并不需要调查小蒋的过往 , 比如她的出境记录、宾馆记录等 , 这些资料都是个人的隐私 , 他这样做是不道德的 , 更是违法行为 , 已经侵犯了小蒋的隐私权 。
更严重的是 , 他还用大喇叭将小蒋的过往宣扬出来 , 误导大众的思维 , 使之名誉受损 , 已经侵犯了小蒋的名誉权 。 本来他应该向小蒋道歉 , 并消除这一负面影响 , 但他反而丝毫没有认错的态度 , 为人实在是不地道 。
另外 , 无论小蒋过往是怎样的 , 在他已经得知孩子身世时 , 就应该勇于承担起抚养的责任 。 现在这种未婚先孕的悲剧 , 是双方共同造成的 , 因为他们做的最大的错误就是婚前进行男女行为时没有做相应的措施 。
周某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过错 , 竟然还在指责小蒋不应该把孩子生下来而应该去流产 。 明明是双方责任 , 凭什么最终要以伤害女方身体为代价来解决?如此自私自利、推卸责任、阴险狡诈的人 , 竟然是他朋友眼中老实巴交的人 , 这样的人老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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