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次只为骗彩礼,男方家几乎倾家荡产,女方母亲这句话太嚣张( 二 )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 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所以 , 当女子叫嚣“你什么法律?你法什么律?”的时候 , 就足以看出她的法律意识淡薄 , 无知无畏 。 违法了、犯罪了 , 也绝不仅仅是“戴个铐子”那么简单 。 法律是不讲感情的 , 也是公平的 , 该怎么惩罚就会怎么惩罚 。

关于结婚彩礼 , 各地有各地不同的风俗 。 有的地方多 , 有的地方少 。 有的地方父母会把彩礼收入囊中 , 彩礼成了父母抚养女儿长大的回报 。 而有的地方会全数交给小两口过日子用 , 彩礼则成了新人开始新生活的启动资金 。

不管怎么说 , 彩礼是一种风俗 , 也在一定程度上能烘托结婚的喜庆气氛 , 我们应当尊重 。 但是借彩礼的名义去敛财 , 大搞天价彩礼 , 甚至把彩礼作为一种行骗的手段 。 不仅道德上说不过去 , 法律也绝不允许!

不知您所在的地区 , 彩礼的标准高不高呢?另外 , 您觉得该如何杜绝这种彩礼行骗的现象?欢迎大家讨论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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