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娼妓的真正起源 古代以唱歌跳舞为业的乐女( 二 )


苗青先把好女子拣选了五十名,打扮的天仙一样,送到金兀术营里答应,次后开出城里富户平日有养好瘦马的人家,并乐户娼籍、出色有名的女戏,一一开造册籍,听四太子发落 。
这些“籍”在含义上具有一致性,似乎都与娼妓群体有关 。在古汉语中,当涵指声色娱人的女性时,“娼”通“倡”,“妓”通“伎”,而“娼(倡)”、“妓(伎)”、“花”又具有同一性 。据郑志敏《细说唐妓》和萧国亮《中国娼妓史》列举古籍所训,宋《集韵》:倡,乐也 。明《正字通》:娼,俗倡字,倡,倡优女乐 。妓,在指女性时有四种含义:1.《说文解字》:妓,女子小物也;2.《华严经音义(二)》:妓,美女也;3.《正字通》、《康熙字典》、《辞源》、《释名》:妓,女乐也;4.后世为卖淫女子 。“伎”和“倡”都有歌舞艺人的意思,特别是指女性歌舞艺人 。综上,从词源可见娼妓的源头主要是女乐,其他两种对“妓”之源头的解释“女子小物”及“美女”,不是能够明确其职业特点的说法,作为对女性的指称,其实都能被“女乐”这一解释所涵盖 。另根据《汉语大词典》:
伎:(第7义)指以音乐歌舞为业的女子 。
妓:(第1义)歌舞女艺人 。(第3义)娼妓,卖淫的女子 。
倡:(第1义)古代表演歌舞杂戏的艺人 。(第2义)娼妓 。
娼:指从事歌舞的女艺人,后亦称被迫卖淫的女性 。娼,本作“倡” 。
花:(第20义)旧时指妓女或跟妓女有关的 。
在单词上它们是可通的,而在由其构成的复合词的词义上也有相通性 。
今天的“娼妓”或“妓女”,已不言而喻地成为专门售色的女性群体称谓 。然而,当我们回顾一下,就会发现在历史上、特别是清初期以前,娼妓群体主要是以艺为本、声色娱人的,歌舞技艺是她们的首要职能,其次才是以色娱人的功能(已有多种中国古代娼妓史研究论著予以证明),这与今天所谓“娼妓”有着相当大的区别 。从文献中看,“妓(伎)籍”、“娼(倡)籍”、“花籍”和专业从乐有着密切联系、也与乐籍密切相关:
(临江杨补之)尝游临江城中一娼馆,作折枝梅于乐工矮壁,至今往来士夫多往观之娼藉 。
大同府为太祖第十三子代简王封国,又构中山王徐达之女为妃,于太宗为僚婿,当时事力繁盛,又在极边,与燕辽二国鼎峙,故所蓄乐户较他藩多数倍,今已渐衰落,在花籍者尚二千人,歌舞管弦,昼夜不绝,今京师城内外不隶三院者,大抵皆大同籍中溢出流寓,宋所谓路岐散乐者是也 。
【中国娼妓的真正起源 古代以唱歌跳舞为业的乐女】真氏女:真文忠公之裔孙当元时仕为筅库,负官钱数十万,鬻其女以偿,久之流落倡家 。女以刚贞自持,日随其侪出,惟歌雅词吹洞箫而已,狎客不敢犯 。姚牧庵为承旨,尝会客翰林院,女以善歌往供奉,牧庵闻其作闽语,询知其故而怜之,告于所司,脱其籍以嫁院吏黄逮 。逮后仕至显官,客有谈其事者,予因赋诗以纪之:妾本相门女,少小颜如玉 。阿爷负官钱,鬻妾以自赎 。诗书不复理,学唱金缕衣 。当筵歌一曲,赢得锦缠归 。相君名世儒,闻歌忽惊讶 。相间始知因,矜怜重悲诧 。告官脱妓籍,礼送归名家 。
特别是明代的一条文献,“妓籍”与“乐籍”在字面上直接等同:
成都妓尹温仪,本良家女,后以零替失身妓籍 。蔡相帅成都酷爱之,尹告蔡乞除乐籍 。
其实,无论“妓(伎)籍”、“娼(倡)籍”还是“花籍”,都是对“乐籍”在某种层面上的代称,据《汉语大词典》,乐籍亦指官妓和乐户,另有各代“乐籍”、“乐户”涵指声色:
乐籍问有佐酒者,副使李甲属意时久,以逼于他适,私期回将纳焉 。保衡既至,不知所之,祈于独孤,且将解其籍 。李至,意殊不平,每在宴席,辄以语侵保衡 。保衡不能容,即携其妓以去 。
章齐一为道士,滑稽无度,善于嘲毁,倡里乐籍多称其词 。
《牧羊关》相公名誉传天下,妾身乐籍在教坊;量妾身则是个妓女排场,相公是当代名儒 。妾身则好去待宾客,供些优唱 。
还有一条“官妓”直接等同于“妓籍”的史料:
政和间,官于宜春,官妓有赵佛,妓籍中之铮铮也 。
笔者曾联合使用文渊阁《四库全书》检索版和《国学宝典》专业网络检索版的全文资料数据库对“乐籍”、“妓(伎)籍”、“娼(倡)籍”、“花籍”进行过完全的搜索和基本的数据统计,发现“乐籍”一词最早出现于唐代,“妓(伎)籍”、“娼(倡)籍”、“花籍”最早出现在宋代,这些概念在意义与使用上具有可通性,可知显示娼妓群体与乐籍群体在音乐职能上可通的文献记载次数约占检索结果的三成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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