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记录的“井底女尸”奇案究竟是怎么回事( 二 )


但是向敏中不信,不仅不信,还要盘究到底:“好吧,你认命是你的事,我只问你一句,你盗窃那家人的赃物在哪里?”
“我先前说过了,被我抛在井边了,不知哪儿去了 。”
“深更半夜,荒野小路,谁会那么巧来到井边,发现一包东西,问也不问捡了就走?”向敏中说,“更何况,我勘查过现场,一地的血迹表明那女人就被杀死在井边,那么好,你杀完人,把凶器扔在哪里了?就算有人捡了赃物,总不至于连凶器一起捡走吧,身上带着凶器,凶器上沾了血迹,一旦被查到,岂不是自寻死路吗!”
和尚一听,呆了半晌,一边磕头一边放声大哭,承认自己是因为觉得事情太过诡异,才断了生念,把罪过都揽到自己的头上 。
“敏中因密使吏访其贼”,费尽周折,终于从一个乡下老太太那里得知,“妇人者,乃此村少年某甲所杀也”,那少年与女人勾搭成奸,约好了盗窃财物后一起私奔,走在荒野小路上发生口角,少年将妇人杀死后推入井中,凶器扔在远远的地方,谁知同样在这条路上逃亡的和尚,差点做了“替死鬼” 。向敏中遂派遣捕吏将那少年擒获,“案问具服,并得其赃” 。此案成功告破,“一府咸以为神” 。
除了向敏中外,《涑水纪闻》中还记录了另一个被民间称为神探的人:李南公 。李南公是北宋年间当到龙图阁直学士的大官,以“明锐”而知名,他当长沙知县的时候,遇到这么一起案子 。有甲乙两个人打架,附近没有别人看到 。之后,乙告到官府,说甲把自己打伤了,并把自己皮肤上青一道紫一道的伤口亮了出来 。李南公下令把甲拘押来,可是甲声称自己也受伤了,同样露出了青一道紫一道的肌肤,李南公仔细看了看,然后拿手指掐了掐,冷笑一声道:“乙那个是真的伤,你这个是伪造的!”甲大惊失色,赶紧低头认罪,承认自己是做了假,“盖南方有榉柳,以叶涂肤,则青赤如殴伤者;剥其皮,横置肤上,以火熨之,则如掊伤者,水洗不落” 。旁边的衙役都啧啧称奇,问知县大人是怎么知道的,李南公笑道:“被殴伤的人,伤口的地方因为血液凝聚,摸上去是硬的,伪造的人则不然,摸上去是软的,所以知之 。”
这一点,南宋杰出的法医学家宋慈在《洗冤录》中也有阐述:有些百姓因为跟别人打架不过,就自杀,自杀前伪造伤势以诬赖对手杀人,“先以榉皮罨成痕损,死后如他物所伤,何以验之?但看其痕里面须深墨色,四边青赤,散成一痕,而无虚肿,即是生前榉皮罨成也 。”
3、救了富户一家人的命
《涑水纪闻》里的第三位“神探”,事迹读来更加感人 。
钱若水是北宋年间著名的政治家,他早年曾任同州推官一职,他的上司——知州是一个性格急躁的人,经常凭着一时意气来决断政务 。
有一次,一个富户家的小女奴突然逃亡了,不知去向 。小女奴的父母上门来看望孩子,听说女儿失踪,十分着急,一纸状子告到州里 。知州命令录事参军来审问此案 。说来不巧,这个录事参军曾经因为一点事情,向那家富户借钱,遭到了拒绝,这会儿正好公报私仇,“乃劾富民父子数人共杀女奴,弃尸水中,遂失其尸” 。
录事参军心狠手黑,要把富户一家人全部整死 。富户受不住严刑拷打,被迫自认其罪 。于是案件具结,知州在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要求马上执行 。但是钱若水“独疑之”,他认为,这么举家出动,好几个大老爷们儿合伙杀一个小女奴,本身就很可笑,到现在为止尸体又没有找到,不应该这么快结案行刑 。他又打听到录事参军与富户以前有仇,更加下定决心,暂时扣下这个案子 。
【司马光记录的“井底女尸”奇案究竟是怎么回事】录事参军心里有鬼,找到钱若水,让他不要从中作梗,还大言不惭地说:“难道你是接受了那个富户的贿赂,想替他逃脱死罪吗?”钱若水也不生气,笑着说:“一下子处死这么多人,岂能儿戏,我得斟酌仔细了才行 。”录事参军找到知州,知州急脾气,一个劲儿地催促钱若水,钱若水理也不理 。过了快半个月,州府上上下下都觉得钱若水太不像话了 。就在这时,钱若水找到了知州,要求屏开众人,有私密事情要跟他商谈 。
知州憋了一肚子火,没好气地问他什么事,钱若水说:“大人一定对我扣押此案,十分不满,我主要是对这一案件存疑,留出时间来秘密查访,终于有了收获,麻烦大人把那小女奴的父母引来一见,如何?”知州同意了 。
等小女奴的父母一来,钱若水在厅里挂起一个帘子,问他们道:“你们现在见到你们的女儿,还能认出吗?”两位老人说:“怎么能不认识呢?”钱若水于是掀起竹帘,指着一个女孩子问道:“你们看看站在那里的是谁?”两位老人一看,顿时喜极而泣:“这正是我们的女儿啊!” 知州立刻下令释放富户一家,死里逃生的富户父子放声痛哭,感谢知州,知州内心羞惭,对他们说:“是推官钱若水帮你们洗清了冤屈 。”富户一家又到钱若水的官署去感谢,钱若水闭门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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