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男子酒后与失足女快活一宵,一个多月后民警找上门



湖北黄石:男子酒后与失足女快活一宵,一个多月后民警找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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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男子酒后与失足女快活一宵,一个多月后民警找上门


【湖北黄石:男子酒后与失足女快活一宵,一个多月后民警找上门】近日 , 湖北黄石发生了一件让人无语的事 。 一名27岁的男子陈某一个多月前 , 朋友去卡拉OK后喝了酒 , 晚上两点多 , 回酒店后趁着酒兴 , 从网上找了一名失足女 , 两人在房间里快活了一个晚上 。
第二天酒醒后 , 陈某很后悔 , 也担心和害怕 , 第一是担心自己得了不该有的病 , 第二是担心自己的事情被败露后会遭到惩罚 , 连工作都丢了 。
每天提心吊胆地过日子 , 这不知不觉一个多月过去了 , 陈某暗自庆幸 , 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 。
没想到 , 一天早上突然民警来到了陈某的住处 , 直接把他带走了 。

怕什么就来什么 , 原来当天的那位小姐姐被警方抓获后 , 民警从她手机的转账记录里找到了陈某 , 查到了他的信息 , 所以就把他带到派出所 。 警方对他进行拘留五天的处罚 。
陈某说很是担心 , 怕事情败露 , 恳求民警不要把自己的事情告诉家人和单位 。 但是民警最后还是把他的事情通知了家里人 。
然后因为这事 , 男子不但被家里人嫌弃 , 工作也丢了 , 好好一个大好青年 , 因为做错了一件事 , 为了一时快活 , 把自己的大好前途都给弄没了 。

可能有些人认为民警太不近人情 , 让他自己知道就好 , 被抓了 , 已经受到了教育 , 以后不再不敢再做这种事了 , 为什么一定要通知家人呢 。
这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 警方决定给予违法对象行政拘留处罚的 , 要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 这是警方应尽的义务 , 如果不通知 , 属于程序违法 , 所以警察必须做到这个义务 。
有人说那如果那个人是孤儿 , 没有家人 , 是不是就不用通知了呢?不对的 。 民警会通知居委会相关人员 。
如果是在校生且无家人或联系不到家人的也可以通知其班主任 , 学校领导 , 或单位领导!反正不可能让你自己回去的 , 总得有人来认领你 , 你也可以让女朋友来认领 。
从这件事大家应该引以为戒 , 别以为事情就过去了 , 人家会不会追究 。

特别是男人在外面真的要管住自己的下半身 , 跟失足女有关系 , 就算是做了措施 , 得那种病的几率是非常高的 。
成年人就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 明知道做一件事情是错误的 , 做之前真的要好好清楚 , 看看自己是否能承担得起这个后果 。 心存侥幸 , 毕竟天网恢恢 , 疏而不漏 , 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 不想承担那样的后果 , 只能别做那样的事 。
这件事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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