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账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属地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媒体账号服务管理工作,促进我市范围内新媒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全面开展2021年邢台市属地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时间
2021年11月1日—11月10日
二、登记备案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类新媒体账号(微信公众账号、新浪微博账号、今日头条号、企鹅号、百家号、网易号、一点号、搜狐号、抖音号、快手号、大风号、大鱼号等)。具体包括:
1.邢台市范围内以个人或公司名义注册开办的新媒体账号;
2.账号名称包含“邢台”及邢台所属县(市、区)、乡镇、村组名称(别称)或其它显著本地特征的;
3.所发布的信息内容主要涉及邢台市行政区域内新闻信息、热点资讯、提供信息服务的。
符合以上任何一条的,均在此次登记备案范围内。
全市范围内所有的APP、小程序、网站到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beian.gov.cn)进行联网备案。
三、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1.以公司名义开设的新媒体账号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执照复印件;
(2)运维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邢台市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表》
2.个人开设的新媒体账号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邢台市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表》
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办的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邢台市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表》)可直接报送至邢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四、登记备案方式
(一)备案人可点击附件下载《邢台市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表》,填写登记备案信息。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盖章),报送至属地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
备案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备案人需在30日内到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更新原备案信息。此次登记时间结束后,新开通的新媒体账号应在开通30日内完成备案登记。对延时不报、不履行备案手续的,或经督促仍不履行备案义务的,邢台市网信办将根据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谈或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市网信办受理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材料;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理辖区范围内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材料,并于集中备案工作结束后将备案信息汇总报市网信办。
五、邢台市网信办备案联系方式
电话:3699893
邮箱:wlglhzfdck@163.com
联系人:刘燕龙
附件:
1.邢台市各地网信部门备案联系方式
2.邢台市新媒体账号登记备案表.docx(点击下载)
邢台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
邢台各地网信部门备案联系方式
信都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邮箱:shidaizange@163.com
联系电话:2161660
联系人:姚尧
襄都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邮箱:xtqdwxb@126.com
联系电话:3664526
联系人:张路
任泽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邮箱:zaqxsw970@163.com
联系电话:7512970
联系人:张伟
南和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邮箱:nhxwwxb@126.com
联系电话:4567029
联系人:冯晓雷
沙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邮箱:shhlwxxb@163.com
联系电话:8921750
联系人:李晓静
临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邮箱:lcwxb9708@126.com
联系电话:719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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