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平台根据算法处罚违规用户,法院判了

IT之家 9 月 14 日消息 据杭州互联网法院公众号消息,我们上网时经常会遇到,冷不丁冒出的广告链接,为商家提供广告推广服务的人就是推广者。部分推广者为了获取流量收益采取不当方式吸引用户点击,以赚取商家的佣金,这种情况,平台能管么?
自动化|平台根据算法处罚违规用户,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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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杭州互联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小张(化名)在被告 A 公司运营的网站注册账户并开展推广活动。A 公司经大数据排查,认定小张账户“流量异常”,冻结账户内佣金 17 万余元。2020 年 6 月,小张认为 A 公司没有出具任何判断其流量异常的证据,故诉至法院,要求 A 公司立即解除对其账户内佣金的冻结。
原告小张诉称,其与 A 公司签署的协议条款不符合公平原则,排除其主要权利,应属无效。同时,A 公司拒绝披露判定流量异常的证据,有违合同目的实现。佣金系自己通过推广业务赚取的收入,即便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约行为,冻结当月全部推广佣金的措施亦属显失公平,故要求 A 公司立即解除对其账户内佣金的冻结。
A 公司辩称,小张注册账户时已签署相关服务协议,即表示其同意由 A 公司对其推广数据进行监管,并认可平台规则以及平台对认定违规的逻辑与标准,A 公司有权对推广数据进行抓取、排查,对推广行为负有监管责任。原告“引流”的绝大多数被推广商品信息买方并未实际浏览,推广数据确存在流量异常现象,且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已经违反相关推广规定。同时,A 公司作为平台方履行监管职责出于善意,并不以通过处罚措施获得利益为目的。
为证明原告小张确实存在采用作弊方式、不当牟取佣金利益的违规行为,A 公司委托某司法鉴定所对其采用的监测方法进行鉴定,推演算法逻辑。审理过程中,法庭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同时通知平台的算法技术人员出庭接受质询,并通知原告小张有权委托专业辅助人出庭提出质疑并反驳对方的陈述意见和证据材料。法庭上,A 公司委托的专家证人亦接受法庭质询。
法院审理后认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具有权利义务上的一致性,平台自治程序具有正当性。小张借助 A 公司平台的大数据分析实行“一对多”推广并因此获利,而平台借助大数据分析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制裁违规推广行为,在平台规则事先明示的情况下,A 公司有权判定用户存在违约行为并开展治理活动。在平台自治过程中,用户有权对自动化决策提出质疑和申诉,进一步知晓算法逻辑构造;面对用户质疑,在算法契约披露不充分的情况下,平台应对算法逻辑构造作出合理解释。
利用算法进行大数据分析和平台自治是遏制扰乱网络交易秩序行为的有效手段,但法院不能仅凭大数据专业分析报告进行司法审查。在网络交易空前活跃的背景下,扰乱网络空间正常交易秩序现象严重,平台对海量交易进行高密度排查,借助算法技术手段进行大数据分析,是目前较为有效的排查手段。但大数据分析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平台的自动化决策并非纯粹工具性角色,面对算法权力不断嵌入社会生活的局面,司法机关应当对这种重要的社会权力进行有效监督,避免形成以专业技术分析代替司法判断的局面,否则司法权威将受到挑战。本案中,由代表法律专业评审的法官和代表大众评审的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经评议认为,A 公司提供的专家证人的陈述意见具有相当合理性。
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定,原告存在违规推广行为,平台有权采取处罚措施。目前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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