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医院现“塌方式”腐败( 四 )

期间,在肖志文的帮助下,多年来,曹某共计向县人民医院销售了1117多万元的药品。 曹某以“工资+提成”名义,向肖志文及其指定的一个银行账户支付了药品“推广费”98万多元。肖志文收受的回扣,接近药品销售额的9%。

嘉禾县纪委一位办案负责人指出,肖志文收受的这些钱,一部分用于自己的自费进修和学术调研;一部分用于请那些有开处方权的医生吃饭、发礼品和旅游等;还有一部分用于他个人买房买车以及其他个人日常开支。组织调查期间,肖志文主动向组织讲清了违纪违法的问题,并上交了违法所得。

除了一些医生开单提成外,县纪委县监委调查人员发现,有医生靠着掌握医药销售数据也能从中牟利。

据调查,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主任陈波自2008年以来,接受了药品供应商曹某的委托,调取其所代理药品在医院的实际销售数据,以便核实销售金额及安排下一阶段的调货计划。作为对价交换,曹某提出支付“统方费”以慰劳陈的付出。

陈波满口同意,并提供了两个银行账户给对方。后来,曹某便按照一支或一盒药剂1毛钱的标准,向陈波共转账1.29万元。为了规避被查处的风险,陈波提出让曹某将这笔钱转入自己一位朋友名下的账户。2010年至2018年,曹某按照陈波的提议,往这个账户转了6.77万元。多年来,曹某累计向陈波支付了8万多元的“统方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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