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38亿疯狂拿地重组归来 多年前旧事曝光遭网友吐槽( 五 )

判决结果

一、被告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上海杰隆广告有限公司价款人民币28820元;

二、被告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28820元为基数,自2005年1月27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原告上海杰隆广告有限公司利息。

被告应履行义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本案受理费1714.30元,由原告负担551.50元,由被告负担1162.8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运营商财经网的采访人员认为,过去不能代表被遗忘,中华企业经理重组风波,回归之后大手笔拿地更应当谨言慎行,法律交给我们的是改正而不是忘记,未来中华企业如何行动仍有待观望。

(责任编辑:方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