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由携号转网还需鞭策运营商( 二 )

比如天津启动新受理流程后,有网友三次尝试不成功,运营商最后给出的理由是,一方面是用户参与了话费预存活动;另一方面,用户办理了特殊优惠限制业务,影响携转办理。至于能不能协商解决限制性规定或合同以“携号转网”,则不得而知。

再如,有消费者反映自己的手机靓号合约期29年,更有甚者,手机号合约期长达99年。虽说用户之前与运营商签有协议,用户在协议有效期内办理“携号转网”属于违约,但是,双方之间能否协商解决合同问题,以便实现“携号转网”呢?

根据《移动电话用户号码携带试验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办理号码携带应当满足七个条件,其中,申请人与携出方签订有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的,申请人应当事先与携出方解除在网约定期限限制。号码携带可能影响与携出号码相关联的号码付费或资费套餐使用的,申请人应当事先在携出方办理相关业务变更。但携出方并不积极配合办理,原因是,运营商出于业绩需要,不想让自己的“盘中肉”流到竞争对手的口中。所以,要想今年实行全国范围内自由携号转网,不能只看运营商公开表态,还要看其实际行动。如果言行不一,应该采取有效办法鞭策运营商,让运营商积极主动支持“携号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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