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个人信息保护标准先行!工信部组织发布18项团体标准

APP个人信息保护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很多用户都很关注 。推进标准化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环节,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

2020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业整备行动的通知》,提出了四个要求 。此后,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TAF),有针对性地制定了《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10项标准;对于广大用户特别关心的最小必要等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原则,也制定了《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8项系列标准,涉及图片、通信录、设备信息、人脸、位置、录像、软件列表等信息收集使用规范 。上述18项标准于11月27日在全国APP个人信息保护监督会上以电信终端产业协会(TAF)团体标准形式发表,为APP侵害用户权益的特别整备提供依据和支持,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明确的规范要求 。标准凝聚了产业智慧,汇集了企业力量,美团、华为、OPPO、滴滴、字节跳动、拼多多、vivo、百度、阿里、腾讯、小米、360、贝壳、每日互动等终端厂商、互联网企业、安全企业积极参与了制定工作 。

下一步,工信部将组织行业力量,继续推进制定《APP采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少需评价规范》的剩馀9个标准,复盖录音信息、邮件信息、房地产信息、通话信息、身份信息、传感器信息、日志信息、交易和消费记录、朋友列表等个人信息采集使用规范要求,今年年底前发表工信部还将积极总结经验,根据实践不断完善标准,推动团体标准升级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

附件1:APP用户权益保护评价规范系列标准

1.T/TAF关闭078.1-2020APP用户权益保护评价规范围收集个人信息

2.T/TAF关闭078.2020APP用户权益保护评价规范推进

【APP个人信息保护标准先行!工信部组织发布18项团体标准】3.TAF关闭07.3-2020AP用户权益保护评价规范围收集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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