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和醉驾酒精含量判断标准

对于酒驾一词 , 大家都不陌生 。然而 , 说到醉驾 , 很多人就蒙圈了 , 怎么还有醉驾呢?很多车主对酒驾和醉驾区分不清 , 今天好酒网小编就来跟大家说说酒驾和醉驾酒精含量判断标准 。
酒驾和醉驾酒精含量判断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 , 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 , 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
很多人可能想知道 , 这大概喝多少酒会达到这个标准?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 , 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酒;100mg/100ml , 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
落实到具体的白酒酒精度数 , 如果人体中每百毫升血液中含到100毫克酒精 , 不同的酒类的量化分别是:70度白酒约50克;60度白酒约75克;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 , 也就是一口杯的量;日本清酒约500克;红酒约600克;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
酒驾与醉驾处罚法律规定
【酒驾和醉驾酒精含量判断标准】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 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处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 处十五日拘留 , 并处五千元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 , 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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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驾和醉驾的判定标准
2、酒驾和醉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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