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房产战登上电视频道,律师在线分析,期限已过,房子就属熊磊

错换热度之高,谁都想来蹭一蹭,但蹭之前还是应该做好充分的调查,否则很可能从一炮而红、扬名立万变成毁誉参半、丢人现眼。
近日,哈尔滨电视生活频道一档名叫“律师帮帮忙”的节目借助错换事件登上热搜,据说这还是档新节目,所以特别爱惜羽毛,担心受嘉宾言论的连累,还特地在视频右上角标上“嘉宾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与节目立场无关”的字眼,求生欲满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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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期节目之所以爆火,是因为担任嘉宾的律师于书坤,在节目中谈及了错换事件中的房产纠纷。主持人问他对九江房产的归属怎么看、养父母能否要回房产时,于律师表示不管是养父母,还是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许敏夫妇在抚养姚策的28年间的一切赠与,都受到法律保护。而许妈赠与房产的可撤销赠予的保护期限是一年,期限已过,那么房产就是姚策的,应该归于他的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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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于律师的观点和熊磊代理律师马律的观点是一致的,都认为许敏赠予生效,无法撤回,应当由熊磊母子继承。同时他还提到,姚策的顾虑也能理解,毕竟还有妻儿要养,合情合理。当然,于马两位律师的观点放在正常的亲子和收养关系中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放在错换事件里却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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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收养法在这方面进行修是1992年,正好是郭威姚策出生那一年,之前的版本规定只要父母和孩子之前存在事实上的收养,相关权益都受法律保护,但是92版出现了变化,仅存在事实收养关系,没有在相关部门进行过登记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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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家都将许敏姚师兵称为姚策的养父母,但事实是许敏夫妇和姚策之间并没有法律上的收养关系,由于错换第三方插手,导致他们仅存在事实上的收养,这位于律师明显忽视了这个事实,所以许敏夫妇和姚策之间的收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一点此前已有多位专业律师进行过分析证实。于律师的说法适用的前提是许妈和姚策之间是合法的收养关系,如果按照于律师的观点,那么许妈姚爸是否也有权继承九江房产?
所以姚策和养父母之间的财物赠予就存在重大误解,加上姚策去世后熊磊的表现,许妈姚爸是有权利要回他们出资购买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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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律师本身的法律素养和法律知识应该是不差的,只是他忽略了错换28年的特殊性,如果是单纯的抱养收养,父母和孩子之间会不会存在这些问题都不一定。正如知名法律专家李叔凡律师所言,即便许妈的赠予不能撤回,许妈也可以通过其他的途径拿回房产,车到山前必有路,比如确权,比如从子女赡养的角度。现在关键的还是要握紧出资证明,查清真相,搜集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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