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快报 提醒!栾城将暂停这些服务

栾城快报 提醒!栾城将暂停这些服务

按照国家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切换工作要求 , 我市医保系统将于2021年4月30日18:00起停机 , 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药机构暂停所有医保业务办理 。 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系统经国家和省医保局验收后上线运行 , 预计2021年5月21日8:00起新系统上线试运行 , 全市逐步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 。 为保障我市参保人员正常就医需求 ,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市域内医保协议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的报销结算
(一)定点门诊慢特病用药治疗人员 , 系统切换期间需要开药的参保人员 , 可在2021年4月30日前 , 到定点医药机构提前开药 。 依据病情 , 最长可以取一个月药量 。 系统切换期间开药、治疗的 , 先由个人现金垫付相关费用 , 待新系统上线后到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结算 。
(二)住院治疗人员 , 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医保结算 , 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定点医疗机构补录结算 。
(三)危重抢救患者 , 门诊治疗可先现金垫付 , 待治疗结束后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认定报销 。 如有特殊情况 , 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及时与各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处理 , 并向参保患者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
二、异地就医手续办理
(一)异地就医入院 。 停机期间 , 无法通过平台备案的 , 可直接去异地办理住院手续 , 可在系统恢复后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和入院登记手续 。
(二)异地就医出院 。 参保人员市域外就医 , 如需要在停机期间办理出院结算的 , 参保人可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系统恢复后进行补结算 , 或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 特别提示:参保人员如在停机期间已经在就医地完成出院结算的 , 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相关医疗费 , 报销时需提供收费发票、费用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单位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 停机期间 , 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时 , 无论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均按正常办理备案人员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
(三)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信息变更 。 停机期间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信息不能正常变更 , 可在系统恢复后办理 。
三、特殊病和特殊药品的认定备案
(一)对符合特殊病认定标准的参保人员 , 已下放到协议医疗机构认定的特殊病种 , 由认定医疗机构按照流程先进行认定;在新系统切换启用后 , 由医疗机构医保科按照《门诊慢特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特病申请表》)的认定结果 , 再集中补录备案信息 。 需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的器官移植及异地安置、外地长期居住人员的特殊病认定 , 由主管医师按照流程先进行评审并填写《特病申请表》 , 待切换平台成功后 , 参保人再持《特病申请表》等相关病历资料 , 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录备案信息 。
(二)对符合使用特药的参保人员 , 由特药责任医师按照流程先进行评审(估) , 并填写《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特药使用备案表(评估表)》(以下简称《特药备案表(评估表)》) , 由医保科完成审批;待切换平台完成后 , 参保人持责任医师填写的《特药备案表(评估表)》等相关病历资料 , 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录备案信息 。
四、慢性病认定
自4月30日起 , 慢性病认定暂停 。 同时“石家庄医保”APP等慢病申报平台暂停使用 , 申报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
五、生育保险
平台切换期间生育医疗费用暂停结算 , 待系统切换完成后 , 定点医疗机构重新录入结算 。
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外地经办机构寄达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向参保单位正常发放 , 所有收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整理造册 , 待信息平台正式上线后依序办理;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开函申请、接续业务 , 在平台切换期间 , 暂停办理 , 待信息平台正式上线后将正常办理 。
七、职工参保登记业务
平台切换期间暂停办理单位新参保、参保登记、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查询等业务 。 平台切换后 , 征缴期模式另行通知 。
八、意外伤害
系统切换期间 ,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暂停结算 , 待系统切换完成后 , 定点医疗机构重新录入结算 。
各级经办机构及意外伤害保险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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