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回复首轮问询 珠海冠宇:相关债务均已偿还完毕( 二 )


据披露 , 报告期内公司仅向珠海冠宇新能源一家公司采购电芯后工序的加工服务 , 为了保证价格公允性 , 冠宇新能源采用成本加成的报价模式 。 2017年-2018年 , 冠宇新能源的毛利率分别为6.31%、6.46% 。 冠宇电源仅为人工劳务配套 , 无大额固定资产及核心技术 , 其提供的电池注液包装等服务主要为简单、重复性的人工服务 , 因此其毛利率水平合理 。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 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
在与冠宇电源的关联方采购关联交易持续期间 , 冠宇电源的销售主要来自于公司 , 其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近 。 公司与冠宇电源的关联方采购价格公允 , 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
公司表示 ,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及时调整了关联租赁价格 , 调整后定价与第三方价格相比合理且公允 。 公司承租冠宇电源厂房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
报告期内 , 关联方为公司担保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 主要为公司的银行借款、授信以及融资租赁进行担保 , 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 关联方为公司担保未涉及收取任何费用 , 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
【中国证券报|回复首轮问询 珠海冠宇:相关债务均已偿还完毕】 此外 , 关联方之间债务偿还安排以解决欠款问题、维护公司利益为目的 , 具有必要性以及合理性 。 达成债务偿还安排协议后 , 公司账面相关资产并无增加或减少 , 该关联方之间的债务偿还安排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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