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 情人节虐狗现场:你收到“520红包”了吗?网友直呼心态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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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14日电 (董湘依) 大年初三正好迎来了情人节 , 2月14日 , 微信官方号“微信派”发布消息称 , “今天 , 微信又可以发520红包” , 并配上了林志颖的一首《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 讲真 , 今天你的朋友圈有没有被晒红包、秀恩爱的人士刷屏?
“微信派”公众号截图:“今天 , 微信又可以发520红包”
“伤害不大 侮辱性极强”
一年一度的情人节又堪称“虐狗日” 。
2月14日 , 微信官方言简意赅地宣布可发“520红包”后 , 多位网友贡献“神评论”——有网友说 , “没有女朋友的我 , 省下520块 , 为什么不好!”还有网友发出三连问:“给谁发?发给谁?谁给发?”
一位网友调侃称 , “敢不敢玩大点...1314、6666、8888的都可以 。 反正我不跟 。 ”还有网友直呼“心态崩了”:“想花钱都花不出去 。 ”
微信派发文后的网友评论
“垂死梦中惊坐起 , 狗子竟是我自己”
同样 , 在微博上 , #微信今日可发520红包#这一话题也引发了网友热议 。 而且这下更为直观的是 , 有大量网友纷纷晒出“520红包” , 令人顿感扎心!
网友们在微博晒出红包截图
多位网友评论 , “问题来了 , 520元给谁发呢?”“说得好像我有那么多余额一样 ……”
还比如 , 一位网友吐槽自己对象:“万年难得一遇的发次红包还给发成了512 。 也不知是该笑还是该气 。 ”
微博评论截图
值得一提的是 , 中新经纬的官方微博发起了一项关于“你收到520红包了吗”的投票 , 截至发稿 , 共有212人参与 , 投票结果可谓悬殊——其中 , 186位网友选择了“并没有收到红包” , 仅仅只有26人收到“520红包” 。
中新经纬投票截图
分手了 , “爱的红包”还能要回来吗?
值得注意的是 , 如今爱的浓烈 , 将来若面临分手 , 这笔钱还能退还吗?
根据民法典第158条规定 ,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 , 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 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
甲给乙转账30万时明确提出“我们结婚吧” , 应视为情侣之间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 , 因条件未成就 ,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30万元 。 至于双方之间的小额红包来往 , 系属于双方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 , 一般按赠与处理 ,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 , 一般不必返还 。
资料图 中新经纬摄
此外 ,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刘则通律师在知乎上发文解读 , 首先从赠与的角度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不适用前款规定 。 ”
简单地说 , 送给你的东西和钱 , 是可以反悔的 , 男孩子每天说要送你一套房子一辆车 , 只要没写上你的名字都可以撤回 。 所以大家要注意到公证这一特殊情况 , 经过公证的赠与 , 不能撤销 。 当男朋友承诺要送你几百万的时候 , 记得带他去公证处做公证 。
同时 , 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赠与人的撤销权 ,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
很多前男友在起诉时 , 都会以“附条件的赠与”为由 , 也就是说送红包是以“结婚”或者“在一起”为条件 , 参照上述法律要求返还赠与 。
在这样的情况下 , 应当由对象证明该附条件 , 较难举证证明 , 同时红包有不定期、数额大小不一、支付方式多样的特性 , 被认定为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的可能性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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