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华晨集团正式破产重整

新华社沈阳11月20日电(采访人员陈梦阳、汪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重整申请 , 标志着这家车企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
法院的裁定称 , 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 , 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 。 但同时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 , 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华晨集团作为辽宁省属国企 , 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四家上市公司 , 并通过旗下上市公司华晨中国与宝马合资成立华晨宝马公司 。 有中华、金杯、华颂三个自主品牌和华晨宝马、华晨雷诺两个合资品牌 。
【『新华网』华晨集团正式破产重整】 10月下旬 , 华晨集团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仅支付了利息 , 本金未能兑付 , 引发关注 。 11月13日 , 一位债权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华晨集团破产重整申请 。
据辽宁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 华晨集团长期经营管理不善 , 自主品牌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 负债率居高不下 。 2018年以来 , 辽宁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一直努力帮助华晨集团解决现金流问题 , 但其债务问题积重难返 。
今年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 华晨集团自主品牌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 , 长期积累的债务问题暴发 。 据华晨集团今年半年报 , 集团层面负债总额523.76亿元 , 资产负债率超过110% , 失去融资能力 。 为解决债务问题 , 有关方面成立了华晨集团银行债委会 , 力求债务和解 , 但未果 。
根据法律规定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指定华晨集团管理人 , 全权负责企业破产重整期间各项工作 , 包括受理并认定债权人债权申报 , 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等 。 债权人将根据法院最终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偿付 。
华晨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 , 本次重整只涉及集团本部自主品牌板块 , 不涉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的合资公司 。 作为宝马在中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 , 集团重整后有望实现重生 , 尽最大努力挽回债权人损失 。 同时华晨宝马仍然是其未来稳定的利润来源 , 而且还将不断推出新产品 , 扩大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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