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理政 沧州 店主 民警 平台 家犬 河北省文明促进条例 河北沧州市新华区公安分局|未束犬链?沧州一居民被依法警告并罚款200元

_原始标题是:未束犬链?河北沧州一居民被依法警告并罚款200元
【阳光理政 沧州 店主 民警 平台 家犬 河北省文明促进条例 河北沧州市新华区公安分局|未束犬链?沧州一居民被依法警告并罚款200元】近日 , 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沧州新华区东方骏景附近烧烤店狗不拴绳”的问题 。 河北沧州市新华区公安分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 , 东环派出所民警依据《河北省文明促进条例》对店主高某某依法进行警告并处罚款200元 , 并责令其将所养两条家犬移走 。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沧州新华区东方骏景小区兴济烧烤附近每天有几只狗在食客间要吃的 , 每天半夜乱叫不止 ,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将流浪狗问题解决 , 还市民一个安静文明的生活环境 。
河北沧州市新华区公安分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收到留言后 , 东环派出所高度重视 , 当晚派出民警带领两名辅警进行核实 。 经核实 , 在东方骏景小区东门南侧兴济烧烤店 , 店主高某某养有两条家犬 , 未束犬链 , 发现情况后 , 我所民警依据《河北省文明促进条例》对店主高某某依法进行警告并处罚款200元 , 并责令其将所养两条家犬移走 , 目前网民反映犬吠声扰民的情况已解决 。
如果您想反映此类问题 , 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留言:
1、PC网页留言:
http://yglz.tousu.hebnews.cn/gongg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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